2015年以来,保山市龙陵县坚持以民心为导向,紧扣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以惠及民生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探索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强化工作措施,着力推进全县反腐败斗争取得新的更大的进步。
规范审批行为,不让群众摸不清门、跑累腿。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项目,共取消行政审批项目37项(含调整管理方式),保留173项行政许可。28个具有行政审批服务职能的部门进驻县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进驻行政审批事项202项,做到“应进必进、进必授权”。制订完善了相应的办事制度和管理机制,抽调精干力量强化核心业务,实行AB角制度,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高效、顺畅的审批流程,大幅提高审批工作效率;村级为民服务代办点创新服务方式,逐步形成“小机构大服务”的工作格局。2015年,县政务服务中心及乡镇为民服务中心累计办审批服务事项320761件,同比增长18%;全县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点共为群众办理各类代办事项4万余件,不再让群众摸不清门、跑累了腿。
强化监督检查,不让惠民政策“停在半路上”。始终坚持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监督检查和专项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围绕解决群众“上学贵、上学难”的问题,认真治理教育乱收费,严格执行“两免一补”政策,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教科书费379.94万元、免学杂费2797.69万元、补助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2642.03万元。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不断加大对药品集中采购环节监督检查的力度,共采购药品7039.41万元,其中从云南省药品耗材招标采购平台采购5961.5万元,网上采购率85%。围绕民生资金“乱管理、乱分配”等问题,在10个乡镇、46个县直单位开通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强化对各类民生资金的监管,确保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全年共发放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退耕还林补贴等资金3351.06万元。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其他热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权益保障等工作力度,督促147个(工程)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1500万元,共受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案件58起,追回被拖欠工资2707万元,涉及农民工1491名。加强对各类民生资金运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015年,共查处贪污新农合资金、挪用农村低保资金案件3件4人,涉及金额117.2万元,给予党纪处分3人,政纪处分1人。
严格监督执纪,不让“苍蝇”嗡嗡乱飞。紧扣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扫除“苍蝇腐败”,让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真正惠及群众。在强化来信、来访、来电等传统渠道的基础上,建全畅通群众诉求网络体系,实现“面对面”受理群众诉求,2015年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诉求3286件次,办结3280件次。认真受理信访举报。在县纪委监察局网站首页设立了信访举报专区,实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定期接访、包案制度,对重点问题带案下访,对热点问题及时回访,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100件,办结率100%。从严监督执纪问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始终把纪律审查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有力抓手,坚持有贪必肃、有案必查,有责必问、有错必究,让保障群众利益规章制度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让群众利益成为不可践踏的“雷区”。2015年,共查处发生在群众在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9件1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12人。(饶秀明 马斯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