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沅:“四个常态化”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发布时间:2016-02-22 11:23:11   来源:普洱市纪委

镇沅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的纠“四风”,通过多种方式和措施有效履行监督责任,并延伸监督的时间和空间至“八小时外”和“办公场所外”,使党员干部的言行举止都在法律的红线和纪律的底线中,净化了党内环境,重塑了党员干部的新形象。

出台“制度”,建章立制常态化。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中央出台的规章制度外,该县纪委适应新形势、新常态,每年“出新、创新”规章制度,研究出台了《党员干部正风肃纪十条禁令》、县委34条规定等规章制度,作为整治“四风”的切入点,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创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定期监督回报制度,通过每月定期回报提醒的方式,对党员干部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等进行监督,防止和纠正在业余时间发生的有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务、有悖社会公德、有损公众形象的行为。

开展“教育”,作风教育常态化。镇沅县纪委抓住党风廉政教育的思想防线不放松,结合形势任务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和形式,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新的阵地“党风廉政教育基地”于2015年4月10日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开展教育18期1406人次。开展涵盖全县科级领导和村三委主要领导,集形势任务、纪律作风、典型案例、财经纪律、财务知识为一体的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900余人次。观看警示电教片89场10870余人次,向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8次4800余人次,组织开展反腐倡廉知识学习220场14600余人次。进一步形成崇尚清廉、鞭挞贪腐的舆论强势和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氛围。

善用“科技”,监督检查常态化。三大平台发挥网络科技作用,利用“制度+科技”的方式跟踪监督不留白。运用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系统“一门受理、抄告相关、同步审批、限时反馈”的功能,对受理项目审批的部门做好过程及实效的监督,避免出现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吃拿卡”,有意刁难的行为。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重不漏”的原则,民生资金监管平台对财政资金中扶贫、救灾、社保、教育补助、强农惠农补助等涉及民生的专项资金都纳入监管范围,有效加强了民生资金的监管,为百姓管住了涉及切身利益的“钱袋子”。2015年,监管平台发放资金11278万元,其中:社保资金7817万元、教育补助资金2541万元、扶贫资金799万元、救灾资金121万元。五级联动平台作为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工作。镇沅县纪委建立县、乡、村三级群众诉求中心、站、点,切实从源头疏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关口前移、上下联动、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维护稳定”的作用,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权,接受群众诉求和举报,达到对干部处处监督效果。2015年,平台受理群众诉求776件,已办结776件,办结率100%。

适势“创新”,惩治曝光常态化。在新形势、新要求下,探索监督执纪的新方法,按照务实管用、简便易行、利于监督的原则,通过“废、改、立”初步确定废止2项制度、修订完善10项制度、新建8项制度,有效发挥了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职能。2015年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6件16人,对利用麻将赌博的9名公职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并在全县范围内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约谈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25人次,共问责干部21人。受理党政纪案件40件45人,其中,司法移送5件5人。采用民生资金交叉检查、案件交叉初核的方式,抽调办案人员到墨江县开展工作,规避监督执纪过程中“熟人难下手”的心里负担。树立本县纪检监察干部先进典型,组织全县广大党员干部学习付天华同志先进事迹。首创《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宣誓办法,丰富了党风廉政教育活动的内容。(杨璐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