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从严落实“两个责任”严格责任考核追究

发布时间:2016-02-18 08:15:51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以来,宜良县委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不懈刹风整纪,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宜良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成效。

县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县委书记为班长的县委班子正视干部自身存在的问题,突出抓好常委班子自身建设。多次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大会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抓好全面从严治党、从严从实监督管理干部等制度落实,以单位“一把手”、近三年新提拔、任现职三年以上领导干部为抽查重点,对50名科级干部个人报告事项抽查核实。扎实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一步厘清县委常委会职权,修订《县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县委坚强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履行县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5类30项和党委主要负责人责任11项,县委常委会11次听取县纪委工作汇报,8次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真落实省委第六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办结巡视转办信访举报问题线索56件。

县纪检监察机关从严履行监督责任。持续深化“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监督责任6类30项。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管理,组织全体县级领导、实职科级领导干部及村(社区)两委主要领导600余人参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市委宣讲团报告会,并将宣讲工作扩展延伸到各党委、党组、党总支组织集中学习。发挥县委廉政学校廉政教育平台作用,举办了宜良县2015年农村基层干部培训班等专题培训6期,培训各级党员干部和关键领域、重要行业、特殊岗位人员1742人次。4次通报查办案件典型案例38件。组织10名领导干部向县纪委全会述廉,7个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24个县级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县纪委汇报同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廉洁自律情况;县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对12家县直单位党政主要领导约谈;对79件409个单位及1098人廉洁自律情况审查,15名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了婚丧嫁娶事宜;对全县新提拔、转任、改非的141名科级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并对41名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法规考试,签订廉政承诺书;结合省委巡视组反馈意见,对52家县直单位、7个乡镇(街道)375名科级干部开展了党风廉政巡察,32名领导干部被提醒谈话,3名被调整工作岗位。坚持“一案双查”,严肃追究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力行为,对两家县直单位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到位的4名同志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和组织约谈;查处违反或未能正确履行责任制的案件1件,实行责任追究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