勐海:村规民约让傣乡陈规陋习“止步”

发布时间:2016-02-15 08:13:35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去年9月,西双版纳州勐海县勐遮镇曼恩村委会曼杭混村小组傣族村民岩温丙二女儿玉香结婚只办了一天,花了1.32万元。岩温丙波淘(当地对傣族老人的尊称)感慨到:“我家有两个女儿,老大结婚(2010年结婚)前后办了3天,杀牛、杀猪,烟酒糖茶全部花掉差不多5万块了,浪费多啊。但今年村里有了村规民约,小女儿结婚就节约多了,这种为百姓着想的好事情,我们真是太欢迎了。”

近年来,随着各族群众逐渐富足无忧,兜里有了钱。但大吃大喝的风气也伴随而来,不但婚丧嫁娶、上新房(新房落成)要请客,生日过寿、升学就业要请客,就连栽种庄家、收割庄家也要请,你家请一天,我家就请两天,你家杀一头牛,我家就杀两头牛,就是借钱办也不能比你差,相互攀比愈演愈烈。这种扭曲、变味的人情味让群众苦不堪言。

为改提倡节约新风,减轻群众负担。去年初,在曼恩村委会党总支书记、全国人大代表、云南省劳动模范岩帕的倡导下,经村党总支一班人充分与村里年长的老人沟通,召开党员会、干部会、与各家各户沟通,并在保证书上签字按手印后召开了群众大会,决定建盖村小组活动场所,规划了办公楼、灯光球场、彩钢瓦大篷食堂等设施。为方便群众集中办宴席,还购置了100套竹篾桌、1000只竹篾凳子以及配套的炊事设备和碗筷等。2012年5月,曼杭混村“移风易俗活动场所”如期落成,并举行了启动仪式,各村小组干部宣读了移风易俗村规民约,率先承诺,倡导节俭办宴席。具体规定了举办婚丧嫁娶等各种活动只准在村小组活动场所宴请一天,凡是结婚的,双方只能在男方或女方联合举办,不能各自分开举办,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曼杭混村移风易俗村规民约公布实施以来,全体村民都能自觉遵守,没有一例破规行为,让大操大办、奢侈浪费、为挺面子的陈规陋习在这里彻底“止步”,广大村民拍手叫好。2014年全村人均纯收入达到了7060元,在勐海县遥遥领先。先后被评为创建全国文明村(镇)先进集体、西双版纳州首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百村“试点村”。

西双版纳州世居着傣、汉、哈尼、拉祜、彝等13种民族,少数民族人口76.09万人,占总人数的77.55%。州纪委根据民风民俗特点,把厉行勤俭节约反对浪费纳入领导干部包干联系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要内容,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挖掘民俗礼序,制定出台实施办法,完善村规民约,改善民风民俗,积极探索边疆农村基层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机制建设,取得明显实效。截至目前,全州31个乡镇249个村(组)均制定了村规民约,提倡节俭办事、反对浪费蔚然成风,盲目奢侈攀比现象从源头上得到有效遏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