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2015年查处乡科级干部18人

发布时间:2016-02-12 10:47:31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晋宁县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持续高压反腐。“查处了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继续顶风违纪党员干部34件42人”。

坚持零容忍惩治腐败。查处了十八大以后不收手不收敛,继续顶风违纪党员干部34件42人。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总量118件次,同比下降13.87%,处置问题线索175件,其中初核174件,同比增长102.3%;立案45件,同比增长9.8% ,其中乡科级干部18人,一般干部5人;结案44件,同比增长7.3%;处分52人,同比增长23.8%;涉嫌违法犯罪移送司法机关3人,同比下降40%,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329.01万元。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处置。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线索进行大排查、大起底。严格落实问题线索处置五类标准和“日清、周转、月报、季结”管理新机制。建立县纪委问题线索排查会议制度,实现中央、省、市、县四级信访信息互联互通和问题线索处置动态“清零”。

确保纪律审查质量。进一步规范和严格执行办案各环节制度程序,严把案件质量关。坚持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对涉案款物处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理,严格加强管理。

切实加强源头治理。下发《纪律检查建议书》4 份,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定《晋宁县政府性资金支付工程款项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有效预防和控制资金支付环节出现的以权谋私和利益交换等腐败现象;开展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点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在二街镇试点选派镇机关年轻干部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助理工作,解决当前村(居)监督委员会同级监督乏力、上级监督太远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