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来,宣威市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牢牢扭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个“牛鼻子”,谱写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三部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层层落实,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唤醒责任意识,强化“有责”氛围。开展形式多样的党性党风党纪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明白人”和“责任人”。
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上廉政党课制度,两年来,全市累计开展廉政党课培训23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7000余人(次)。坚持廉政提醒谈话制度,市委书记与市委常委分别谈,与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集中谈,市委常委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强化一把手主体责任意识和“一岗双责”意识。市纪委常委与挂片单位的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谈,就落实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打招呼、提要求。扎实开展任前廉政谈话工作,两年来,共对新任职市管干部开展任前廉政谈话445人(次),签订《廉政承诺书》445份。开展多种形式的廉洁从政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分批次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到“曲靖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廉政教育每年覆盖90%以上的党员干部。积极谋划建设“宣威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进一步加强廉政教育载体建设。公开通报十起本级查处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典型案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编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暨履行“两个责任”不力典型案例汇编》,要求各级党组织开展学习。组织全市纪检监察干部观看《绝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等警示教育片,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
坚持以上率下,突出示范效应。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过程中,市委常委班子坚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带头作出廉洁自律承诺、带头讲廉政党课、带头开展专题学习、带头报告个人事项、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带头履行“一岗双责”、带头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召开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会议,以实际行动作出示范。市委主要领导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做到“四个亲自”。在市委常委班子的示范带动下,全市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主动作为,形成了以上率下、争先恐后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局面。市纪委带头落实“三转”要求:退出或不再参与110个议事协调机构;调整机关人员结构,实现50%以上的干部从事案件查办及相关工作;围绕发挥“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作用,改进执纪监督方式;进一步严格纪检监察队伍制度管控和纪律要求,强化自身建设。将“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和“纪委书记不分管与纪检监察业务无关的工作”、“乡镇纪委必须有自办案件”等要求分别纳入对下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的目标责任考核,自上而下推动下级纪委(纪检组)落实“三转”要求,聚焦主业主责。
坚持文化导廉,弘扬清风正气。深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着力营造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结合基层党建、党务公开、“美丽家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发挥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农村文化大院等设施和平台作用,全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积极抓好廉政文化示范点建设,近年来共建成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1个,曲靖市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个。利用宣威承办全省“花灯艺术周”活动的有利时机,编排廉政花灯剧《千里送鹅毛》,并在全市公演。
狠抓责任落实,构建“负责”体系。坚持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抓好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强化工作措施,打好“组合拳”,着力构建科学合理、明确到位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体系。
紧扭“龙头”不放松。根据每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要求,修改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先后把各级党委(党组)建立完善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制度机制、支持基层纪检组织开展工作等内容写入责任书,使责任内容更加贴合实际、更具操作性。在每年的纪委全会上,市委与下级党委签订责任书,各级各部门也细化分解责任,层层签订责任书,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紧扣制度抓防控。认真落实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规定,健全完善市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四个不直接分管”和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末位表态制度。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选拔任用程序,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全面推行“三公”经费公开,深化党务政务村务和窗口部门办事公开。深化农村集体资金和资产资源管理,积极发挥乡镇纪委、村级党总支纪检委员、村级监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健全完善基层监督机制。认真落实纪委书记向上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制度,组织市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向市纪委书记汇报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廉洁从政情况,强化纪委同级监督职能。严格执行“三谈两述”和请示报告制度,全市市管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885人(次),出台《宣威市廉政审查暂行办法》,规范对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出国(境)管理等的审查。通过健全和细化各项制度规定,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紧盯违纪强监督。推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全会述廉述责评议机制,由市纪委委员现场向述廉对象质询落实主体责任情况。着力维护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执行情况,整合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察局的督查力量,建立“大督查”工作机制,围绕全市重大决策部署、重大项目建设以及中心工作等开展监督检查。两年来,共立项重点督查事项67项,开展招商引资、信访维稳、煤炭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督查554次。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开展执纪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纠正,抓早抓小。两年来,通过约谈、函询、诫勉谈话等方式,处理情节轻微问题35件,对反映失实的26件信访件予以澄清。对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监管不力、工作失误等情形的45人进行问责,有力确保了政令畅通,优化了发展环境。
紧抓作风建常态。结合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的开展,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主要内容,以“作风转变年”、“作风改进年”等活动为载体,持续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从严查处顶风违纪行为,两年来共组织开展明察暗访64次,督查单位306个 (次),通报、问责、党政纪处分98人(次)。对查到的违反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在电视上点名道姓公开曝光。严格执行差旅费报销制度,把“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相关规定的执行范围延伸到村“三委”干部,督促各部门(单位)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管理、上下班纪律等的管理,健全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体系。
紧贴民生抓查纠。推动“五级联动”信息平台网络体系建设,在全市28个乡(镇、街道)355个村(社区)按照“八有”标准建立“五级联动”群众诉求工作室。截至目前,“五级联动”平台办结群众诉求信息18449件(次)。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先后组织开展村级财务清理、清退“吃空饷”、城乡低保清理、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集中督查、乡镇干部“走读”、烤烟合同督查以及“八个严禁”等专项整治,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一律要求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