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陵:去年立案31件 给予党纪处分37人

发布时间:2016-02-10 16:15:11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5年,龙陵县纪委监察局突出“四个注重”,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推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和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注重警示教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龙陵县看守所警示教育基地、保山监狱警示教育基地等宣传教育活动,教育提醒各级党员干部守住清正廉洁的底线,不断强化对干部的作风养成教育。2015年以来,共观看警示教育片11部,累计7000多人次受教育,召开警示教育大会2次,在龙陵县纪委监察局网站上发布本地典型案例13条,其他各级典型案例105条。

注重责任落实。建立健全有关制度,印发了《乡科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五项不直接分管”暂行办法》《干部作风建设问责暂行办法》《任前廉政提醒谈话制度》《乡科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的意见》等,使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继续推行“五个清单”制度,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和行政审批权限,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注重监督检查。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岗位、重点对象和重点环节的问题不放松,定期不定期采取跟踪督查、突击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对顶风违纪、打折扣、搞变通的行为坚决查处。2015年以来,开展明察暗访16批次,派出28个督查组,明查暗访10个乡镇、77个县直及驻龙单位、20余家饭店等营业场所,对婚丧喜庆大操大办、机关食堂大吃大喝、超标准公务接待等突出问题进行了专项治理。

注重纪律审查。积极转变工作思路,不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推动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2015年,龙陵县立案31件43人,结案31件43人,涉及乡科级领导4件7人,给予党纪处分37人,给予政纪处分11人(双重处分5人)。通过执纪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89.4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