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持续正风肃纪 全面从严履职

发布时间:2016-02-05 08:15:14   来源:保山市纪委

寒潮侵袭,保山市施甸县正风肃纪的热情依然高涨,未被“冰冻”——

近日,施甸县纪委官方网站发布了2016年开年之初对县发改局储备军工股股长彭俊玲开展纪律审查的通报……

2015年以来,施甸县紧跟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断深化“三转”,突出“两个责任”,聚焦“五个清单”,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圆满完成了县纪委十届五次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有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取得新成效,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

压实担子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把责任上肩扛起来,将担子压力传下去。”施甸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两个责任”。2015年12月,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60个单位和12个乡镇2015年度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2014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不合格的5个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调整。严格执行《施甸县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任务分解方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对拟提拔干部人选由县委全委(扩大)会议票决,并进行廉政谈话。认真落实《施甸县党政“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和末位表态制度》《施甸县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分析研判实施办法》等。制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方案》《关于建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等文件。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播出乡镇和县直单位“一把手”谈主体责任8期,99名党政“一把手”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询问。针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共实施问责18件18人,“四问”4起4人,约谈12人。认真执行约谈制度,对乡镇、县直单位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2轮约谈。严格落实干部任前廉政制度,对新提拔143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考试、廉政谈话、廉政承诺。对179个单位8417人次开展了廉政审查,取消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评先评优资格,对9名机关公务员考核定格结果进行重新审定。

严格执纪 全面推进从严治党

施甸县在纪律审查中积极探索监督执纪新方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改变贪大求全的审查模式,突出党纪特点,坚持纪在法前。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快查快结、快进快出,探索“短平快”审查模式,不打“持久战”,将监督执纪重心从“盯违法”向“盯违纪”转变、从“管少数”向“管全体”转变、从“被动查”向“主动防”转变。对党员干部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约谈提醒,防止“小错”酿成“大祸”。2015年共受理信访举报107件,初核75件,立案37件。给予党纪处分21人(其中党内警告7人,严重警告6人,开除党籍8人);政纪处分18人(其中警告4人、记过5人、记大过1人、降级4人、开除公职4人);受双重处分2人。同时,紧抓元旦、春节、中秋等节假日,坚定不移地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加强监督检查。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发现并严肃纠正干部“四风”问题。2015年共开展明察暗访10次,发现1个乡镇、4个单位共8名工作人员上班期间玩游戏、看广告视频等从事与工作无关事宜,对涉事单位14名责任领导进行约谈,并责成单位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

自身要硬 全面打造纪检“铁军”

突出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施甸县纪委按照“三转”要求,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37个减少到15个,优化内部机构设置,厘清职能职责关系。乡镇、县直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工作,解决了职能越位、错位问题。按照“自身硬、自身净”的要求,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定期报告工作、纪委负责人述责述廉、定期约谈纪委主要负责人、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报备等制度。通过公开公示栏、邮箱、电话等设立专门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举报专区,以更严的纪律和规矩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严管厚爱并重,2015年暂未收到反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问题。为强化纪检队伍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提升,2015年共选送12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中央及省市纪委的业务培训,113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县级纪检业务培训。同时,严把选拔任用关,对拟进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干部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凡进必考察”的原则,透彻分析“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坚持治“病树”、 扶“歪树”、 拔“烂树”、护“森林”,凡不符合选调录用程序的坚决不用,严防“带病提拔”。2015年县委选拔任用纪检监察干部32人,其中提拔11人(正科级3人,副科级8人)、调整交流21人,进一步增强了队伍活力。

(严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