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德:四举措提升领导干部廉洁履职能力

发布时间:2016-02-04 09:11:27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年来,永德县注重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党性党纪党规教育,不断提升领导干部廉洁履职能力。

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切实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好《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抓紧抓实。成立了县委宣讲团,组织深入到乡镇、部门开展专题宣讲,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党章党纪党规教育。2015年来共组织宣讲25场次,2650人次。

坚定“三个恒定”廉政教育机制。自2013年10月起建立县委常委会议廉政学习制度,坚持“三个恒定”学习机制。即:县委常委会议的第一个议题恒定为学习议题,在学习议题中恒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恒定开展党内法规和警示教育。“三个恒定”实施以来,县委常委会议上开展廉政学习教育31期,参学领导达1100余人次。其中2015年开展学习14期,参学领导达300余人次。在县委常委会议廉政学习教育的示范带动下,县委中心组学习把开展廉政学习作为恒定议题,全县各级党委(党组)建立了党委(党组)会议廉政学习教育制度,形成了全县整体联动抓廉政教育的良好氛围。

认真落实《永德县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制度。共组织89名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十二届全会述廉,永德县县级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会述廉实现全覆盖。对提拔任用和交流任用的100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及时提醒,早打招呼,进一步筑牢了其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抓好领导干部“过廉节”提醒工作。在春节、国庆、元旦等重要节庆日前夕,县纪委采取发廉政短信、组织明查暗访、下达“封车令”等措施,加强节日廉政提醒教育,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确保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甘树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