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严格审理纪律确保办“铁案”

发布时间:2016-01-27 09:28:53   来源:曲靖市纪委

富源县牢固树立以执纪审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保障审查效果、提高审查质量、保护党员干部合法权益的理念,严把“三关”,严格程序,实行提级审理,2015年全县办理的各类违纪案件77件,全部实现零申诉、零复议、零复查,有效发挥了执纪审理在纪律审查中的“关口”、“出口”、“窗口”作用。

严把“三关”,提高案件审理质量。严把证据关,对每份证据材料的来源、效力进行全面审核,逐一甄别认定。严把材料关,对全案进行审查,尤其是对办案权限、办案程序、办案时限、办案措施使用、涉案款物处理等进行全面审核把关,确保手续完备、材料齐全。严把定性量纪关,确保定性准确、量纪恰当,维护纪律刚性约束。坚决防止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定性错误、量纪不当等问题发生,确保案件质量。

严格程序,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坚持处理违纪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必须经过审理谈话、违纪事实见面,审理谈话和违纪事实见面尽可能同时进行,并认真听取被处理人对初步处理建议的意见和辩解;必须召开党支部大会、职工会讨论对违纪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处理,案件审理承办人必须列席会议介绍违纪错误事实和相关党纪政纪条规,并逐级向被处理人上级组织征求处理意见,认真听取被处理人所在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的意见,严格禁止“未审即定”、“先定后审”、“以会代审”,充分保障违纪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

实行提级审理,确保定性量纪统一。严格执行《中共富源县纪委关于对乡级纪委自办案件由县级纪委提级审理办法》,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查办案件工作的业务指导,特别是涉刑案件、报批案件。乡镇(街道)纪(工)委自办案件在下达处分决定前,必须将案卷材料上报县纪委案审室进行审核把关,切实规范乡镇(街道)纪(工)委办案程序和各类文书,确保县域内同一、同类违纪案件在定性量纪上保持平衡统一,促进全县执纪审理质量整体提高。2015年度,县纪委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查办的51件案件全部实行了提级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