洱源: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凸显纪律审查效果

发布时间:2016-01-22 14:57:35   来源:大理州纪委

查办“一把手”违纪案件用时17天,运用执法成果查处党员赌博问题,联合开展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这些实例是洱源县发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实现查办案件“联合作战”的具体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洱源县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63件81人,涉及科级干部17件18人,被判处刑罚13人,收缴违纪违法所得147万元;成员单位之间开展案件线索移送25件36人次,涉及科级干部3人。

为凸显纪律审查效果,该县高度重视办案人员队伍建设,在层层筛选、逐级把关的基础上,建立了由纪检、监察、反贪、反渎、审计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的办案人才库,现已入库27名。这些人员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经验足,在信访初核、立案调查、沟通协调等方面承担了繁重的工作任务,发挥了主力军作用。

在案件查办工作中,洱源县充分发挥部门优势,整合可用资源,有效运用组织谈话、联合办案、行政手段等综合措施,把职能部门优势贯穿于案件调查的各个环节,实现案件的有效突破,不断提升快查快办、快进快出能力。如查办某政府部门“一把手”贪污公款、收受贿赂等问题,仅用时17天。又如,办理省委第五巡视组移交问题过程中,县纪委积极组织力量,在35天内立案查处党员干部5件5人,督促协调8个单位一个月内全部办结信访举报件17件。

洱源县纪委注重执法结果运用,依托公安机关专项整治活动成果,及时对参与赌博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中查处,仅2014年,就对18名党员进行了党纪处分,净化了党员队伍。

同时,洱源县纪检监察机关注重惩治成果向预防成果转化,通过打好通报、警示、回访、谈话四张牌,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较好发挥了以查促建、以查促教、以查促防的治本功效。党的十八大以来,该县累计开展党员干部案件通报10期17件,形成案件剖析材料12篇;先后组织了8批次325名干部参加廉政知识考试,审查了1500多个集体和个人廉洁自律方面的表现;组织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9次259人次,390多名党员干部到州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组织开展回访教育41人次,对案发单位领导干部实施约谈20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李仁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