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丽:2015年立案19人党政纪处分24人

发布时间:2016-01-13 12:28:17   来源:德宏州纪委

2015年瑞丽市纪委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突出依法执纪,强化监督工作指向,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截止2015年底,共统计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电话举报97件;立案19件19人;结案24件24人(含上年遗留案件5件),移送司法机关5件5人。

强化部门对接,提高办案效率。加强内部各科室协调配合,充分发挥各执纪执法机关职能优势,增强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整体合力。首先,建立了案件线索台账,各业务科室定期核对线索初核进展,对办理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进行跟踪管理,确保群众诉求有回音。其次,建立案件立案和处理台帐,每月进行梳理,严把案件办理期限,对初核、立案、结案临近超期案件进行跟踪督办,督办延期案件手续16起,加大催办、督办力度,做到当年无积案。

严把质量关口,保证案件质量。对执法办案活动进行全程、动态监督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发现问题、提出意见、督促整改,促进严格依法办案。加强案件卷宗检查,先后提出整改意见70条,存在问题交承办部门进行整改。规范办案文书,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积极组织协调,打开反腐新局面。根据省州文件精神重新调整了反腐败协调小组,并召开了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共瑞丽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办法》,各成员单位明确了负责协调配合的分管领导和日常联系部门及人员,加强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日常沟通,使全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形成合力。在反腐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成功抓获两名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圆满完成追逃追赃工作。全市形成了市委领导、纪委牵头、各单位齐抓共管通力合作的反腐新局面。(黄兴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