砚山:纪律审查工作受“优待”

发布时间:2016-01-12 17:38:39   来源:文山州纪委

砚山县纪委整合力量,给予纪律审查工作人、财、物等资源的倾斜,充分保障纪律审查工作的有力开展。

力量优先。砚山县纪委监察局采取内部交流和跟班协助两种方式,为案件检查室增加了3名人员,从事案件查办的人员由原来3个室7人增加到了10人,均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其中财经财会专业4人,法律法学专业5人,其他专业1人。

培训优先。举办全县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培训1期,累计培训纪检干部120余人,优先选派办案人员7人(次),分别参加了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同时,选派1名县纪委干部到州纪委,抽调2名乡镇纪委干部到县纪委跟班学习。

保障优先。县纪委补助每个乡(镇)2万元用于谈话室建设,重新购置了一批笔记本电脑、便携式打印机、数码相机、录音笔用于案件查办工作,并在办案用车上给予优先保障。

严格办案责任。严格贯彻执行案件线索处置上报制度,并把案件查办列为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内容,对存在久拖不结、超时办理行为的1名纪检干部进行问责。

严格办案指导。严格执行好县纪委常委挂钩包案制度,明确谁联系、谁指导、谁包案、谁负责;同时,在乡案县审和协助审理过程中,对38件案件进行了审理、指导,进一步提高了乡(镇)和县属部门纪委案件查办质量。(张建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