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五举措增强纪律审查震慑教育功能

发布时间:2016-01-09 17:29:24   来源:保山市纪委

2015年以来,施甸县在开展纪律审查、严厉惩治腐败工作中,着力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采取五项举措切实增强惩处的震慑教育功能,达到了查处一案、警示教育一片的目的。

深剖析,开展反省教育。坚持把纪律审查过程作为对当事人党纪政纪教育的过程,深入细致的开展思想教育工作,帮助当事人提高党纪政纪意识,深刻认识自己所犯错误的危害性,增强改正错误的自觉性和主动性。2015年,受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结合自身实际,从思想深处深度剖析撰写检讨书、忏悔书47篇,被追究责任的13名领导干部撰写责任追究检讨书、剖析文章13篇。

抓影响,开展警示教育。把每一份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书变为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的鲜教材,每次送达处分决定书都要召开涉案单位党支部会议,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如:2015年12月29日,施甸县第一中学召开党支部扩大会议,县纪委相关负责同志宣布和送达对该校副校长杨顺楼的处分决定书,结合案件特点、违纪党员对错误的认识、违纪党员的表现等情况作警示教育宣讲,使参加会议的党员、教职员工受到了深刻教育。

进法院,开展庭审教育。针对教育系统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问题,于2015年11月3日组织县教育局科室长及其以上领导干部和县直校园、乡镇中心学校、中学负责人及相关部门领导共计140余人,通过旁听施甸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的施甸二中原校长王永成受贿案接受警示教育,让全县教育系统警钟长鸣,有效遏制了教育领域腐败问题漫延势头。

盯主体,开展责任追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建立了责任追究制度,按照责任倒查严肃追究了涉案单位责任领导。十八大以来,对13名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实施了责任追究,以印发文件方式在全县进行了通报,并要求各级各单位认真学习通报文件,有效震慑教育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在党纪国法面前不装聋作哑、在主体责任落实上不当甩手掌柜。

建网站,开展宣传教育。施甸县纪委监察局网站自2015年3月1日改版上线以来,施甸县认真执行网站管理制度,通过网站“纪律审查”板块发布立案审查、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信息34条。发布的信息中,重处分的有移送司法机关、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等,网站点击量达到了10.8万次,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群众通过网站了解全县反腐败工作成效和接受教育。

(赵贵银  李永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