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县: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07 16:19:13   来源:红河州纪委

近日,红河县开展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工作,由县纪委牵头,县工商局、地税局、国税局等部门协调配合。

专项治理中,全县各单位填写了《国家公职人员及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登记表》及《自查情况统计表》,共清理了县属部门89个单位2365人公职人员,教育局下属30所学校2884名教职工,共计119个单位5249名公职人员。县纪委认真对全县119个单位上报的《登记表》进行核实,对治理对象及配偶子女存在经商办企业行为进行仔细甄别和审核。经清理,全县119个单位,5249名公职人员中有配偶办企业有19人,子女办企业的有3人,配偶经商的有152人,子女经商的有11人,本人经商的有2人。

2015年10月16日至12月7日,县纪委对治理工作开展整改,责令治理对象予以纠正。在此工作中,对县农科局2名领导配偶经营种子、农药情况进行了清理,责令其写出情况说明并承诺其经营与单位无任何业务来往;对甲寅乡农科站1名农艺师经营农贸产品,承诺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进行经营活动,并承诺经营业务不与单位有任何联系;对县教育局下属学校领导干部亲属从事可能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情况进行了清理,已清理42人。目前,县纪委监察局未收到反映举报有关人员配偶子女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情况,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瞿建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