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三措并举努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6-01-06 15:18:55   来源:昆明市纪委

2015年以来,寻甸县纪委从“纪律审查、建章立制、宣传教育”三方面入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努力在全县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良好政治生态。

纪律审查,营造“不敢腐”环境。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坚决查处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问题,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好监督,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使党员干部“不敢腐”。2015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131件(次),同比上升了87.1%。初核问题线索64件66人,初核了结26件,立案38件42人,办理司法报批件2件2人;结案40件,处分44人(乡科级10件10人),其中,开除党籍15人,留党察看2人,撤销党内职务2人,党内严重警告8人,党内警告15人;行政开除2人(双重处分),行政记过1人,行政警告1人。立案数、处分数、涉及乡科级人数同比分别增加了26.7%、22.2%、11.1%。

建章立制,营造“不能腐”环境。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项规章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依制度办事,用制度管人,使党员干部“不能腐”。出台《寻甸县纪委常委联系基层包案工作制度》,由县纪委常委对10个乡镇纪委、2个园区纪工委所涉及的案件查办工作实行“四包”,即包组织协调、包调查处理、包督办结案、包解释答复,对基层纪委(纪工委)所负责查办的案件,从初核、立案到结案均由包案常委“一包到底”。2015年,寻甸县纪委共指导基层纪委办案27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工作制度》,充分发挥“五级联动”信访渠道,从来信来访中发现案件线索12件,制定《执纪执法机关相互移送案件及线索的制度》,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和审计机关建立了定期移送案件及线索机制。制定《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与公安、检察院、法院、审计等成员单位协调查处本县影响较大、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的违纪违法案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体系,形成了权责明晰、检查考核、责任追究、领导挂钩的工作机制。    

宣传教育,营造“不想腐”环境。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持续有效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防线,使党员干部“不想腐”。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共计544人到云南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云南省第二监狱”接受教育,通过参观典型腐败案例图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和引导全体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牢记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发扬“三严三实”作风,认清贪腐之害,正确行使权力,以身作则落实好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珍惜岗位、珍惜生活,时刻做到自警自省、自律自严、警钟长鸣。组织全县科级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人生不能重来》,从人性和家庭教育的角度警醒领导干部远离腐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向全县各级党员干部发放1200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组织宣讲团举行专题宣讲报告会30余场(次),受教育党员干部达11000人(次)。举办专题培训会,由县委书记和县纪委书记就落实“两个责任”对120名党政正职、纪委书记作专题辅导。巩固廉政文化创建成果,依托廉政文化示范点、廉政教育基地开展廉洁教育,推进柯渡红军长征纪念馆、先锋六甲之战纪念碑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大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2015年在《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云南日报》等发表反腐倡廉宣传报道共计160余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