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甸:扶贫攻坚监督军令状保精准扶贫赢民心

发布时间:2016-01-06 09:54:29   来源:保山市纪委

“建档立卡户的甄别工作要实事求是,决不能徇私舞弊、优亲厚友,对弄虚作假等重大违规问题必须及时纠正,坚决杜绝“人情扶贫”、“关系扶贫”和“假扶贫”等问题发生。为确保精准识别,着力解决好“扶持谁”的问题,今天,我们要签订精准识别监督责任书,对存在错纳、乱纳问题的,将就地‘摘帽’,决不姑息迁就。” 近日,施甸县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施甸县委书记施继平在会上就“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等关键问题作阐释和要求。

为实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施甸县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期间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抓紧抓好抓实,动员全县力量、举全县之力,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施甸县纪委监察局勇于担当,切实发挥监督执纪作用,紧扣干部作风、责任落实、精准识别、项目进度、资金安全等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国家扶贫政策真正落实到贫困群众身上。

在扶贫工作会上,施甸县纪委书记分别与县委和各乡镇党政“一把手”签订《施甸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监督责任书》。对县委,县纪委要承诺如何在扶贫攻坚中履行监督责任,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强有力的保障;各乡镇,各乡镇党委政府要向县委、县纪委承诺如何在工作中攻坚克难落实责任,如何落实精准识别、精准扶贫的要求,坚决杜绝“人情扶贫”、“关系扶贫”和“假扶贫”等情况问题发生。

监督责任书明确了县纪委的四项监督责任:一是核实全覆盖。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全面排查,确保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人;二是督促全到位。对精准识别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政策把握精准、程序规范、标准严格、步骤完整;三是动态监管无死角。通过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精准识别数据库进行动态管理,确保该退出的坚决退出,该纳入的坚决纳入;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对因识别不精准造成群众上访或在上级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将一查到底,对督查不到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纪检干部的监督责任。乡镇、村及挂钩部门、帮扶干部工作不到位,将对相关部门和干部严肃追责。

12个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与县纪委书记签订的监督责任书主要有四项承诺:一是严格落实精准扶贫的有关要求,确保乡村两级干部高度负责,不出现“人情户”、“关系户”、“失误户”;二是严格按“八步骤”、“七评法”和“五不纳入”开展精准识别工作,确保程序不漏、政策不偏、标准统一;三是严格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管理精准,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四是严格责任追究。有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违规操作的,在建档立卡贫困户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过程中失职渎职、乱作为、不作为的,未严格扶贫政策规定的,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识别不精准造成工作失误的,都要进行严肃责任追究,问题严重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

施甸县自扶贫攻坚战的号角吹响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扶贫开发前线开展监督检查,有力整治了扶贫开发中存在的问题,为打赢扶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政治和纪律保障。监督责任状签署后,施甸县纪委监察局及时作出安排部署,集中力量抓住重点开展监督检查,誓以责任状为尺子,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对工作中失职渎职、乱作为、慢作为、识别不精准,徇私舞弊、优亲厚友等问题进行严肃追责,问题严重或涉嫌违法的将免职、降级或移送司法机关。(赵贵银  高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