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四个到位”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16-01-05 11:37:13   来源:昭通市纪委

盐津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求,立足实际,采取“四个到位”措施,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组织领导到位,完善工作格局。结合实际,通过召开党委会议专题研究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制定了《盐津县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考核办法》、《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等方案, 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人、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同时把责任考核范围拓展到各乡镇各部门,切实做到工作有人抓、责任有人担,形成全局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宣传教育到位,筑牢思想防线。一是开展理想信念和职业道德教育。利用党员干部集中学习日,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理论、重大会议精神和法律法规,把党员干部的思想统一到党的方针政策上来。二是开展党风党纪教育。开展正面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深入剖析系统内和身边的重点腐败案情,激励干部职工廉洁从政,忠于职守、勤奋敬业。三是把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纳入中心组学习,组织了 “六个严禁”专项整治活动,加大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的整治力度。

制度建设到位,加大源头防治。一是坚持项目法人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和审计验收制,规范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管理;二是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工程资金拔付上,坚持层层签字审批;在工程建设、材料供应和大额办公设备采购上,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按照程序规范运作。三是对社会关注、权力集中的行政审批、行政收费等事项的办事程序、执法依据、办理时限进行公开,使权力运作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

廉洁自律到位,规范从政行为。制定完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干部职工管理规定》等制度,严格规范干部职工行为。班子领导带头遵守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主要领导不直接管人事、财务、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标等制度,研究重大项目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时末位表态制度,加强干部作风整治,推动作风持续好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