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纪委通报3起“不作为、乱作为”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12-16 07:45:12   来源:曲靖市纪委

近日,曲靖市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了3起作风随便、工作拖沓、履职尽责不到位、违规用权、损害群众利益等“懒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的典型案例。

1.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负责人吕彦、副主任宁杰等6人违规办理贷款的问题。2015年8月至2016年4月,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营业部把关不严,违规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47笔,涉及金额1943.4万元。2016年6月12日,曲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吕彦诫勉谈话的处理;给予宁杰调离工作岗位、扣发2016年6月绩效工资的处理;给予工作人员耿美荣、吕聪云、杨丽坤扣发2016年6月绩效工资的处理;对负责贷款资料初审的聘用人员徐通解除劳动合同。    

2.罗平县人民政府烟办主任李玉顺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6年1月26日至1月28日,李玉顺违反工作纪律,上班期间3次脱岗。2016年5月17日,罗平县监察局给予李玉顺通报批评的问责,并被扣发三个月的工作性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

3.会泽县待补镇财政所党支部书记、所长权本永、工作人员徐青未及时拨付仓房村扶贫资金的问题。2016年6月,待补镇仓房村的扶贫资金到账后,徐青未及时拨付,被县委第十督查组发现后才进行拨付。2016年8月10日,待补镇党委、政府对徐青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权本永给予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的问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