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纪委通报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21 10:55:04   来源:临沧市纪委

近日,临沧市通报了2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耿马自治县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俸新荣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08年3月至2013年3月,俸新荣担任耿马自治县林业局局长期间,安排县林业局有关人员采取虚开发票、虚列补助农户物资、与项目工程承包商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套取国家专项资金私设“小金库”,并将“小金库”资金用于发放职工福利、节日慰问、接待及其他开支。同时,俸新荣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6月,中共临沧市纪委给予俸新荣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7月,政协耿马自治县委员会给予俸新荣开除公职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涉及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沧源自治县人民政府原副县长杨勇江违规使用公车问题。2011年1月至2015年6月,杨勇江利用担任沧源自治县县委办公室主任、副县长等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占用县财政局公务用车,其中,2014年3月起杨勇江将此车私自借给他人使用。同时,杨勇江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6年6月,中共临沧市纪委给予杨勇江开除党籍处分;2016年7月,临沧市监察局给予杨勇江开除公职处分。涉及违法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