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州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11-15 07:49:17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纪委通报5起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

1.芒市芒市镇松树寨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万林安违规扣留国家危房改造补助款问题。2010年,万林安擅自扣留松树寨村7户危房改造补助款2.8万元(每户扣留0.4万元),用于补助松树寨村其余6户农户。 2016年9月25日,芒市纪委给予万林安党内警告处分,被扣留的补助款如数追回并全额补发给7户贫困户。

2.陇川县户撒乡项姐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旺、村委会主任李维富(已故)、副主任张受荣违规收取农村危房改造手续费问题。2010年至2011年,刘忠旺、李维富、张受荣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以每户1000元或2000元不等方式,违规向17户 “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户收取工作经费18000元,2012年底,三人又将其中5000元退还农户。2016年10月13日,陇川县纪委给予刘忠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受荣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全额退还贫困户。

3.陇川县城子镇姐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青林违规骗取农村危房改造资金问题。2014年,杨青林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骗取16500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违规帮助一村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000元。2016年10月13日,陇川县纪委给予杨青林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款全部收缴国库。

4.梁河县平山乡天宝村委会主任罗仁春虚报套取扶贫安居工作项目补助资金问题。2011年,罗仁春以其父亲的名义虚报套取2011年第二批扶贫安居工作项目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项目补助资金各1万元,共计2万元。2016年8月31日,梁河县纪委给予罗仁春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所得款全部收缴国库。

5.梁河县芒东镇洒坞村党总支书记段明海私分项目资金问题。2013年,段明海伙同他人私分洒坞村党组织活动室建设项目剩余资金3572元,私分电信公司给予洒坞村委会基站用地补偿费3000元。 2016年9月29日,梁河县纪委给予段明海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款全部收缴国库。(李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