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通报8起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11-03 17:56:40   来源:德宏州纪委

日前,德宏州纪委州监察局网站集中通报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1.芒市芒市镇松树寨村委会总支书记、主任万林安,擅自扣留松树寨村7户危房改造补助款2.8万元(每户扣留0.4万元),用于补助松树寨村其余6户农户,违反工作纪律,万林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扣留的补助款如数追回并全额补发给7户贫困户。

2.陇川县户撒乡项姐村党支部书记刘忠旺、村委会主任李维富(已故)、副主任张受荣,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以每户1000元或2000元不等方式,违规向17户享受“安居工程”和“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农户收取工作经费18000元,违反廉洁纪律,刘忠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张受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资金收缴全额退还贫困户。

3.陇川县城子镇姐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杨青林,违规骗取16500元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违规帮助一村民骗取危房改造补助资金22000元,杨青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4.梁河县平山乡天宝村委会主任罗仁春 ,虚报套取扶贫安居工程项目资金和农村危房改造拆除重建项目补助资金2万元,罗仁春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瑞丽市农场雷午办事处一队支部书记兼队长王子顺、副队长兼会计张友刚,采取虚报冒领的手段,骗取公共财物7.26万元, 王子顺、张友刚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国库。

6.芒市财政局科员刘素香,利用职务之便,先后11次收受礼金101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反廉洁纪律,刘素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全部收缴国库。

7.芒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管理股股长杨明存,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67000元,违反廉洁纪律,杨明存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行政撤职处分(撤销其科员职务,降为办事员),违纪款全部收缴国库。

8.瑞丽市姐告边境贸易区招商引资和对外合作办公室原主任魏海燕、对外合作股原股长钏毅,在收取姐告过境二手车滞留管理费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截留公款13.76万元进行私分,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魏海燕、钏毅受到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