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通报5起违反纪律规定典型案例

发布时间:2016-08-18 07:24:50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昆明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切实加大对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细则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违反纪律规定行为。近日,昆明市纪委对查处的5起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西山区政府原副区长张云生严重违反廉洁纪律问题。2012年至2014年期间,张云生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送给的礼品礼金和财物,且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行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并涉嫌犯罪,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

2.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三中学党支部书记田莹违规公款宴请的问题。2015年12月25日,田莹在昆明新南亚风情园用公款宴请经开区第三中学原校长、副校长,陪同教师16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晋宁县昆阳街道4名干部违规公款娱乐消费问题。2013年5月至2014年7月期间,昆阳街道党政办主任包玉坤、副主任汤劲松、企业办副主任张俊华、王云,先后6次到盘龙区乐源娱乐中心、昆明清枫唱晚娱乐有限公司、曲靖市麒麟区一品沐歌休闲会所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共计1.6万元,并用公款报销,包玉坤等4人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禄劝县屏山小学校长张启兰利用营养餐结余私设“小金库”问题。2013年1月,张启兰违反学校财务管理规定,将食堂营养餐资金和利润共计7.08万元存放在该校临时工私人账户上保管,保管期间从中列支1.25万元以“加班费”名义违规向学校班子成员发放,受到行政记过处分。

5.石林县鹿阜街道板桥村党总支原书记潘元林拉票贿选问题。2016年2月,石林县鹿阜街道板桥村党总支原书记潘元林,为自己和女儿在今年村“两委”换届选举中获选,出资委托他人拉票贿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通报要求,全市各级党员干部及工作人员要从以上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廉洁自律,讲纪律、守规矩。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党的领导体现在日常监督管理中,敢于较真,注重日常,抓早抓小,使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要切实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主动查找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严防“四风”问题隐形变异,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严防死守,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集中整治违规公款吃喝、收送礼金红包、滥发钱物、借婚丧喜庆事宜敛财等突出问题,做到动辄则咎,严查快处,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