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大使四次却金

发布时间:2016-03-14 08:53:01   来源:云南省纪委

萧崇业, 字允修, 生在云南蒙自县新安所一个普通军卫之家。隆庆五年(1571),崇业考中进士和庶吉士。万历元年(1573),官拜“兵科都给事中”,成为一名正直敢为的言谏监察官。万历元年八月,刚刚到任的崇业,通过调查和思考,针对当时整个官场和社会的不良风气进行批判,首先提出五条建议:

第一是“崇正学以迪士”,即端正学风,以此引导全国读书人奋发向上。

第二是“核实政以稽吏”,即提倡务实行政,严格考核官吏,整顿吏治。

第三是“斥饰辨以求言”,即重视言路,反对和取缔某些诡辩油滑、空洞无用的言行,提倡讲真话,说实话。

第四是“缉阴讦以维风”,即惩治阴谋暗算、互相攻击的官场恶习,希望官吏带头,树立正派的社会风气。

第五是“禁侈汰以敦俗”,即严禁铺张浪费,提倡朴实民风。

可以说,这五条建议针针见血,无不切中了朝野上下实际存在的弊端。大家都认为是“深知治体”的真知灼见。

正当崇业积极为国家政策纠谬订误、献计献策时,一项特殊的外交使命不期而至。隆庆六年(1572),琉球国(今日本冲绳)中山王尚元驾薨。儿子尚永以世子监国多年,但还一直没有得到明朝皇帝的册封。万历四年(1576),琉球国第四次来华贡献方物,请求正式册封世子尚永为王。

琉球自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它一直与中国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明朝是中、琉两国关系最友好、交往最频繁的时期。明初,太祖朱元璋赐琉球王为二品官秩,同时,琉球王察度也曾派弟弟奉表入明廷,进贡方物,正式成为明朝的藩臣。每当琉球新王即位,都必须要得到明朝皇帝的册封,这一制度一直保持到清朝末年日本用武力野蛮吞并琉球之后为止。

册封琉球是一项隆重的国家级外交大典。册封使例由监察官“六科给事中”或传达皇命的“行人司”中选派。他们除了带去中央王朝赐封琉球国王的法律文本、印章冠冕和珍贵礼品之外,也自然会带去大量先进的生产工具、生活物资和文化用品等。同时,出使琉球要漂洋过海,又无疑是一项特别危险的差事!所以,万历四年(1576),册封琉球的诏书下达之后,并没有立即得到有关部门的积极响应,大家都纷纷寻找各种借口推脱此事。谁也不愿意拿生命去出这趟生死未卜的公差。

这时,崇业却毅然主动请缨,愿意担当此任,前往琉球!他说:“我们既然担任国家的谏官和使臣,或者死于直谏;或者死于差遣。这两种死都无非是死。更何况男儿事业,开弓岂有回头箭。我如果害怕去征服茫茫大海,还算一个七尺男子吗!”

万历四年(1576)九月,根据崇业的请求,万历皇帝正式下达诏书:派遣户科左给事中萧崇业为册封琉球国中山王的正使、行人司行人谢杰为册封副使。前往福建造船出海。经过三年的准备,万历七年,崇业和谢杰率领的封舟劈波斩浪,到达琉球。

崇业和谢杰代表明朝,首先为琉球举行了祭祀先王尚元的礼仪,祭礼结束后,世子尚永派法司官和长史二人送崇业一行返回“天使馆”。不料到达天使馆后,二位琉球官员突然拿出两块金饼,要送给崇业和谢杰,以感谢他们对先王的祭祀。崇业让通事(翻译)对他们说:“我们是大明政府的使臣,祭祀琉球先王本是我朝制度规定。我们绝不能因此私下收受你们的馈金,希望你们把礼物原封不动地带回去吧!”为此,崇业还亲笔致书世子尚永,说明原委。

这是崇业第一次“却金”。

接下来,崇业又主持了册封琉球新王的大典。大典结束。中山新王尚永特派琉球王族兼长史送崇业一行回天使馆。到馆之后,不料长史再次向崇业献上金饼和诸多礼物,以感谢他主持册封大典。为表示诚恳,长史竟长跪不起!一定要崇业收下金饼和礼物。但崇业仍然坚决不接受金饼,只选择了“刀扇、土布少许”。并再次致书中山王尚永,申说“却金”缘由,强调义、礼之别。中山王看罢崇业的来函,更加感动。他亲往天使馆向崇业深表谢忱。崇业等也略具果酒,热情款待了尚永一行。

这是崇业第二次“却金”。

出使琉球的任务顺利完成后,崇业一行准备回国。中山王举行告别宴会,欢送中国使节。宴会结束后,琉球国长史又捧出黄金四十两,希望作为告别礼物送给崇业和谢杰。崇业严正拒绝了长史的馈金。他希望长史转告琉球国王,中国与琉球虽有深厚“大惠”之交,但是,“大惠者岂在区区之物”?作为堂堂大明使节,奉命前来执行公务,“又何敢不励素丝之节” ?琉球国王得知后非常惭愧。他让长史向崇业解释说,分别时向外国使臣送点礼金,这本是琉球国传自祖先的礼俗。但这次却遭到中国使节的谢绝,足见萧大使的高洁。我琉球小国岂敢忘此大恩大德?于是仅以“泥金倭扇二柄”相赠。崇业收下倭扇,同时,作为外交礼节,崇业也以中国的“手扇”回赠琉球王尚永。双方愉快地分手。

这是崇业第三次“却金”。

为此,崇业特作《却金行》长诗,以明其志。

诗一开头就写道:“中山宴罢赠兼金,远人不谅四知心。义利分明难可昧,敢信金多交始深?”所谓“四知心”,是东汉东莱太守杨震的典故。杨震某下属为迎合“领导”,趁夜送来金子,以为无人所见,无人所知。杨震却对他说,这种事情“天知、神知、我知、你知,何谓无知” ?崇业以此强调为人为官,务必心地光明,表里如一。崇业在诗中强调,人与人,国与国,大义和私利都应当截然分开。不可混淆,不可欺瞒自己的良心!深厚的友情难道就一定要靠金钱和物欲来维持吗?

接下来,崇业历引众多历史典故,歌颂了那些廉洁无私、拒绝物欲的动人故事。例如,先秦乐羊之妻,规劝丈夫不昧他人遗金;东汉大臣疏广,将皇帝所赐黄金全部分给别人,不留给子孙,以免子孙因此不劳而获,走向堕落;宋朝御史赵忭官蜀,轻车简从,只乘一马,只带一琴一鹤;隋朝齐州别驾赵轨为官清廉,离任时百姓送别,只饮一杯清水;东汉南阳太守羊续,将府丞馈赠的活鱼悬之门庭,任其腐烂,以示拒贿;三国时寿春县令时苗,以牛车为乘,离任时牛生一犊,时苗将犊子留在寿春,意在不取不属于自己原来之物……崇业在诗的结尾表示,自己虽然不能和上述这些前贤相比,但要努力学习和追循他们清廉无私的高尚品行——“余诚不能比德于数子,区区窃慕古人之芳躅。”

崇业一行起航回国。琉球国王尚永特令亲王兼长史马良弼等另驾一舟,与封舟一同出发,前来中国谢恩。崇业陪同马良弼一起,从福建来到北京。马良弼代表琉球新任国王尚永,晋见万历皇帝,献上方物,以示感谢。万历皇帝也按制回赐给琉球国一些礼物。不料晋见活动结束后,马良弼又私下向崇业一人献上黄金。

崇业第四次严正拒绝了他的馈赠!

崇业非常严肃地对马良弼说:“我萧崇业和琉球君臣并没有任何个人私交。我到贵国是奉命执行外交使命,绝不能因此接受贵国和您的私人礼金。你们也不能以此一再侮辱我天朝大国的礼制!”同时,崇业觉得不能隐瞒琉球国先后向他私送礼金的违纪行为。于是,崇业公开上书向朝廷奏明此事,并请示朝廷,应该如何处置这些礼金?万历皇帝下诏将金子交还马良弼,由他自己带回琉球国。

后来,明朝史官将萧崇业“却金”之事正式载入国家《实录》曰:

万历八年冬十月乙丑,琉球中山王差王舅马良弼进贡方物,给赏如例。十一月己卯,光禄寺少卿萧崇业疏辞琉球馈金,诏该国使臣携去。

                                                                               ——《明实录•神宗实录》卷105

崇业四次却金的言行对中琉两国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是崇业走后,琉球国为他建起了一座“却金亭”。此亭位于“那霸港封舟登岸处”。康熙二十二年(1683),中国册封副使杜麟焻来到琉球后,就曾前往却金亭感念当年崇业的高风亮节。他因有诗曰:“手执龙节渡沧溟,璀璨宸章护百灵。清比胡威臣所切,观风先到却金亭!”乾隆二十一年(1756),据中国册封副使周煌等人明确记载,却金亭还依然完好地保留在琉球都城那霸港口,成为琉球的一大历史胜迹,任人凭吊。崇业的长诗《却金行》也流传下来,收入多种云南地方文献,广为传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