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村组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12-26 07:49:55   来源:曲靖市纪委

罗平县地处云南省东部,位于滇桂黔三省(区)结合处,素有“鸡鸣三省”之称。全县共有人口62万,13个乡镇(街道)154个村(居)委会,109个行政村1194个自然村,共有村组干部1494名(总支书记、副书记,主任、副主任,监督委员会主任,村民小组长)。村组干部是农村改革推动者、农村事务管理者、农村发展带头者、农村稳定维护者,是联系党和群众的纽带和桥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广大村组干部踏实肯干积极作为,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付出了心血和汗水,付诸了行动和实践,正有力地改变着农村的整体面貌。同时,有多名村组干部因工作成绩突出,通过各种途径转为国家成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的还成长为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但是,也有小部分村组干部管不住口、管不住手,利用支农、惠农项目,扶贫、社保资金等谋取私利,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损害党群干群关系。

罗平县纪委压实责任,聚焦主业,将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查处重点,着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2014年至今,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村组干部63人。通过持续高压,农村腐败存量得到明显消减,增量得到有效控制,农村廉洁从政环境得到进一步净化,村组干部的纪律意识、法制意识、责任意识得到进一步增强。现结合罗平实际,就村组干部违纪违法表现形式、特点、影响、原因及对策作简要论述。

一、主要表现形式

(一)贪污贿赂型。贪污贿赂是村组干部违纪违法主要表现形式,有的案件参与人数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影响恶劣。如腊山街道新村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彭某某,利用职务便利,2011年至2012年期间三次向某开发商索贿100万元,其个人分了45万元,将55万元分给了其他相关干部。

(二)侵占集体钱物型。有的村组干部公私不分、假公济私,以公之名行私之实,弄虚作假、欺上瞒下,侵占集体资产。如老厂乡舍迫村委会大寨村原村长杨某某,以守护集体树林为由伙同副村长私分村集体资金11100元。

(三)虚套国家资金型。有的村组干部利用从事或参与某项工作的便利,违规操作,申报享受国家专项资金。如罗雄街道办事处圭山村委会湾子村村长余某某,利用协助村委会办理农村养老保险工作的便利,违规将己病故的奶奶列为养老保险享受对象,至案发违规申领养老金3105元。再如钟山乡狗街居委会大山村村长陈某,与村中其他村干部商议,虚报三个低保名额,套取5960元资金用于村内公益事业开支。

(四)巧立名目乱收费型。有的村组干部以经费紧张、村务开支较大等为由,未经集体研究或村民代表大会同意,私自设立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加重群众负担。如罗雄街道办事处羊者窝居委会白龙潭村原村长金某某,任职期间以村集体无经费为由,违规收取“落户费”14000元,收取“建房盖章费”1300元。

(五)吃拿卡要型。有的村组干部以利为第一要务,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才办事或给了好处乱办事,“雁过拔毛”式腐败突出。如钟山乡狗街居委会、密村村委会部分村组干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利用职务便利,违规收受施工老板以“辛苦费”名义给的“工作经费”4万余元。

(六)滥用职权型。有的村组干部不能正确认识理解并运用权力,有权任性,不按规矩办事,大权独揽,办事不公,滋生腐败。如鲁布革乡多依居委会板台村村长王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分配人工商品林采伐指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型。有的村组干部不能较好地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超生问题突出;有的村组干部贩毒、毁坏公私财物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如鲁布革乡多依居委会党总支书记李某,在工作中与他人产生误会,其对居委会财物进行砸毁被党纪立案处理。

二、特点及规律

(一)违纪违法形式多样化。通过对案件梳理,经济类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违纪违法问题较为集中。经济类问题主要集中在工程建设、社保资金、烤烟生产、扶贫项目等领域。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问题中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相对较多。

(二)“窝案”和“串案”比例较高。村组干部之间工作和生活关联度高,对彼此的情况都比较了解,单独实施违纪违法行为风险较大,难以掩盖,为规避风险,一些违纪违法村组干部形成牢固的利益共同体,有的甚至是村组干部与乡镇公职人员结成的利益共同体。近两年查处的村组干部经济类违纪违法问题80%是多人共同作案。

(三)作案手段较为隐蔽。农村“三资”管理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村务(财务)公开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社会监督。村组干部挪用、侵占集体钱物、贪污贿赂等问题往往与工程建设、惠农资金发放、公务接待等交织在一起,作案手段隐蔽性强。同时,有的案件涉及人员广、时间跨度大、关联项目多,给案件查办造成核实难、取证难、定性难、处理难等问题。

(四)涉案金额不断增大。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国家惠农政策落实力度加大,村级资源得到有效盘活,资产得到不断壮大,资金得到不断充盈,大批支农、惠农项目在村组落地,大量扶贫、社保等资金流动到村组,部分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便利,贪污贿赂和挪用、侵占的资金数额不断增大。如腊山街道办事处新村社区原党总支书记彭某某索贿100万元,数额如此之大令人咋舌。

(五)换届前后问题突出。按照有关规定,村“两委”和自然村小组长三年一届,在换届选举中多数村组干部都想连选连任,对于不能连选连任的,有的在卸任前以各种名义虚列开支大捞一笔,有的卸任后拖延时间交账交钱。所以在换届选举前后是村组干部违纪违法的高发期,也是信访问题反映的集中期。

(六)涉案人员对抗调查意识增强。主要表现为涉案人员在作案后会尽量尽快消除痕迹、消除影响,当察觉事态严重或有人举报时,相互之间会立即制定攻守同盟,采取退赃、平账等方式,以摆脱自己的违纪违法责任,给案件查办带来难度。

三、主要后果和影响

)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村委会虽然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但它在管理本村自治事务的同时,又协助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执行政府指令,组织村民完成有关行政任务,行使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可以说村组干部是百姓心中的“父母官”,是群众眼里的“主心骨”,是农民群体的“代言人”,是党和政府农村工作的“主力军”,村组干部队伍在某种程度上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其一言一行都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他们的违纪违法行为直接消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严重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侵蚀着党的执政根基和国家政权基础。

(二)引发事关稳定的信访问题。村组干部的挪用、侵占、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等违纪违法行为直接侵犯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由此而来的群众信访举报增加并出现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等问题,有的甚至成为信访热点问题和难解问题,损耗了党委政府相当部分精力,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来解决,直接危害农村稳定,严重影响基层和谐。

(三)给集体造成重大损失。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中,有的以权谋私、损公肥私、贪污受贿、侵占私分、挪用公款,其后果是坑了集体、损了群众、肥了自己。有的在资金使用上随意操作,代民做主,盲目决策,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有的贪图享乐、大肆挥霍、铺张浪费,造成集体资金流失。

(四)影响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削弱了农村党组织和干部队伍的凝聚力、战斗力,挫伤了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影响了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农村贯彻落实,阻碍了农村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四、原因分析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本质上是思想认识出现了问题。部分村组干部文化程度偏低,平时不注重政治理论和法律法规学习,以致于政治理论不足、法制意识不高、业务能力不强、服务意识不牢,缺乏对党纪国法的敬畏,缺乏对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导致理想信念缺失,群众观念淡薄,规矩意识淡化,宗旨意识淡漠,被金钱、物质所“围猎”,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二)综合素质不高。村组干部在开展群众工作和管理农村事务上实践经验比较丰富,而且能吃苦耐劳,尽职尽责,但是受年龄、文化教育、党性修养、自身素质的局限,往往自警自律意识较差,法制观念淡薄,容易出现不按民主办的“一言堂”,不按程序办的“老路子”,不按原则办的“人情事”,不按规定办的“老办法”,导致工作中容易发生违纪违法行为。

(三)自律能力不强。 近年来,国家各种支农、惠农、扶贫资金给农村经济带来了活力和动力,农村基层组织负责管理和使用的资金也相应增多。一方面加大了村组干部手中的“财政大权”,在资金的运作过程中存在诸多利益诱惑,使得部分村组干部以身试法。另一方面,有的村组干部存在侥幸心理,总认为自己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一旦从岗位退下来就无人过问,集体的东西能拿就拿,能占就占,拿点占点不会出什么大问题,大家都有好人主义,不会有人站出来说;上面也不一定会查,就算查不一定就查到自己身上,最终侥幸战胜了理智。

(四)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村务公开不规范。按照有关规定,村委会应定期将重大村务活动、财产收支情况等向村民公开,自觉接受村民监督。但现实中存在公开栏长期不更新,公开不及时、不全面、不真实等问题,村务公开在某些地方没有发挥应有的监督作用。二是村级财务制度不完善,财务管理混乱。主要表现在管理财务人员缺乏基本的财务知识,不能系统地、全面地做好记账工作,帐目设置、会计凭证和帐单使用不规范,财务审批不严格,给村组干部的自主性和随意性太大,导致对资金的管理无法监督到位,且一旦违纪违法,难以定性和追究责任。三是内部监督机制不健全。村组干部普遍对村总支书记、村主任言听计从,村“两委”班子成员没有监督能力。村民自治意识差,加之外出务工的年轻人较多,村里只剩下“386199”部队,普遍缺乏对村组干部的监督氛围。同时,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发挥不明显,各项监管措施落实不到位,有的监督委员会成员甚至一起参与违纪违法案件。

(五)激励约束制度不健全。一是激励机制不健全。村组干部半脱产工作,工资待遇普遍较低,在养老、医疗、退职补助等方面也没有可靠的保障,缺乏激励机制,大多数村组干部都会存在后顾之忧,一些村组干部有“能捞一点是一点”的思想,有的甚至不惜铤而走险。二是监督约束制度建设滞后。一些村组干部既不是党员,也不是行政监察对象,对这些人的监督约束存在空白。一些村组干部是党员,但村民委员会是自治组织,对乡镇和村党组织的管理规定置若罔闻,或者由于乡镇过分重视经济发展,而轻视了村组干部管理,对村组干部的监管,软办法不管用,硬办法不敢用,甚至于口头批评了事,捂着盖着,变相助长了一些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气焰。有的非党村组干部涉及经济问题,但因立案数额等限制,处理难度大,群众意见大。

(六)案件查处难度大,违纪成本低。村组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具有时间跨度大、案值相对小、涉案人员广、关联项目多的特点,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需要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人力、物力和财力,案件的调查难度较大。村组干部不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处理上主要以党纪处分和组织处理为主,多数处理手段对违纪违法对象来说几乎没有太大的影响,很难形成打击的震慑力。

五、对策建议

(一)强化思想建设,着力解决思想认识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好干部不会自然而然产生。成长为一个好干部,一靠自身努力,二靠组织培养。要想成为好干部,就要不断改造自己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党性修养、加强品格陶冶、强化纪律观念,时刻用党章和“三严三实”标准要求自己,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针对目前村组干部存在思想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要不断强化思想建设,加强学习教育力度,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理论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通过对政治理论的系统学习,使村组干部从思想深处明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这三个重大问题并始终站稳群众立场。

(二)强化队伍建设,着力提升村组干部的综合素质。一是把好村组干部选任关。坚持公平公正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选出有政治品质、有事业心、求真务实、群众公认的人来担任村组干部。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从大中专院校毕业回乡的知识青年、外出务工回乡能人、复员军人,致富带头人等类型人中选拔优秀人才。创新体制机制,推动大学生村官管理实际村务,让大学生村官能进能出、能上能下,形成充满活力的选任机制。如今年乡镇党委换届把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纳入到乡镇党委委员人选的考察范围,且每个乡镇都有一名“三类”人员进入了党委委员。这些行之有效的激励政策能极大地吸引优秀的年轻人才进入村组干部队伍。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充分依托远程教育平台、党员(农家)书屋、村级活动室等现有阵地,加强对村组干部的思想教育,集中时间、地点,开展法律法规及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等方面的教育培训,提高法纪意识、履职能力。以全国性的学教活动为契机,比如目前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党的宗旨教育、道德教育、廉政教育,切实解决村组干部在政治觉悟、思想作风、廉洁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方法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三)强化制度建设,着力推进村级组织的规范化管理。一是完善村组干部激励机制。积极创造条件为村组干部搭建平台,不断拓宽村组干部转为国家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渠道,为其提供更多的晋升机遇和发展空间。优先推荐群众公认的村组干部担任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高其政治待遇。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村集体条件,参照乡镇工作人员工资待遇,适时适当调整村组干部的工资待遇及养老、医疗、退职补助等,提高其经济待遇。二是完善村组干部监督约束制度。强化上级监督,完善组织监督管理制度,确保对“人”的约束;强化内部监督,完善集体内部监督制度,确保对“事”的约束;强化社会监督,完善民主理财监督制度,确保对“财”的约束;强化自身监督,完善村务公开监督制度,确保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完善其他工作制度。如完善会议、值班、应急、考核、议事、民主评议、学习培训、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章管理等制度,建立健全主体明确、责任清晰、权责对等具有衔接性和可操作性的村级组织制度体系,严格制度执行落实,全面推进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

(四)强化监督执纪,着力增强制度的监督约束力。一是全面落实公开工作,坚决推动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将村级重大事项决策、项目建设、低保评审、各类惠农补贴发放及村级资金使用等情况及时、准确地向群众公开,让群众充分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强化财务管理,完善村财乡(镇)管制度,实现统一银行账户、统一支出审核把关、统一代理记账;健全村级财务制度,严格报销审批程序,加强对专项资金、专用票据的规范管理。严格落实村组干部定期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突出和明确乡镇监管的主体责任。三是强化督查问责,采用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现场审计等各种方式,加大农村“三资”监管力度,对账、物、款进行逐笔清查,分门别类登记造册,明确产权,建立台账,发现问题,严肃处理。四是健全基层民主制度,保证村民参与村务、了解村务、决定村务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确保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五)强化惩防并举,着力建立健全廉政预警监督机制。一是建立健全廉政预警监督机制。通过廉政提醒、廉政谈话、通报案例、谈话函询等廉政预警措施加强警示教育,本着抓早、抓小、抓细、抓常的原则,把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处理在萌芽状态。二是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决查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发挥案件查处对村组干部的震慑教育作用,提高村组干部按章办事、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罗平县纪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