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纪委书记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者、实施者和领导者,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其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特别是在全面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形势下,乡镇纪委、纪委书记的作用显得更为重要。
一、基本现状
多年以来,勐海县各级党委高度重视乡镇纪委队伍建设,特别是乡镇纪委书记队伍建设,目前全县12个乡镇均已配齐纪委书记、副书记、纪检专干,学历均为大专以上,平均年龄也不大,是一支具有高学历,有朝气、有活力、能吃苦、能战斗的队伍。
根据有关规定,乡镇设5名纪委委员。同时,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勐海县在2013年村委会换届时,增加了“村监委”一职,构建起了县、乡、村三级监督网。
多年来勐海县乡镇纪委书记按照县纪委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在抓好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同时,抓好所分管的工作。在乡镇纪委书记的组织实施下,12个乡镇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农村“三公开”工作以及基层监督网络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特别是在反腐宣传教育工作和惩防体系建设方面成效更为突出。为在乡镇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惩处违法违纪者,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乡镇纪委书记在开展工作过程中或者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由于分工不同、能力不同、工作环境不同,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认识不足,重视不够
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乡镇部分党政领导对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没有把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党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而是看作一项独立的工作,看作是纪委书记一个人的事,把所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工作,全部压给纪委书记一人,使纪委书记的工作压力增大,工作量不堪重负。另一方面乡镇纪委很大程度上没有围绕乡镇中心工作来开展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按照“党要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共同参与”的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多地承担具体实施者的角色,而没有扮演好组织协调者的角色,调动和发挥好纪委委员、站所负责人、村组干部参与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充分发挥集体的能量。
(二)业务不熟,责任心不强
州、县纪检监察部门虽然都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过一些培训,但送出去到中纪委、省纪委系统进行培训几乎没有。因此有相当一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对乡镇纪委对纪委工作不熟悉,找不到工作的最佳切入点,中心还没有放到查办案件的主业上来,还是以为搞搞廉政宣传,放放警示教育片就是 “在其位,谋其政”了,“三转”依然未到位。
(三)体制不顺,监督乏力
乡镇纪委书记是在乡镇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的,业务上接受县纪委的指导,级别为副科级。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机制上,乡镇纪委与其他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内部消化”,监督到位难,发挥作用小。在对基层站所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上划,属于条块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现象,因此乡镇纪委监督难度大。在同级监督上,由于级别相同或高于自己,监督更是无从谈起,致使监督难以真正落实到实处。
(四)人员不足,缺少经费
乡镇纪委,配一名纪委书记外,还配有一名纪委副书记,一名纪检专干,但均是兼职,工作任务重,无法全身心投入搞好纪检监察工作。
乡镇纪委工作经费主要由乡镇党委保障,虽然有一部分预算的经费。但由于乡镇财政困难的现状,预算的纪委经费,很难全部用到纪检监察工作上。
三、对策及建议
乡镇纪委是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第一道防线,要搞好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乡镇纪委书记,承担首十分重要的任务,其作用发挥的好与否,关系到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以推动全县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健康、协调、稳步发展。
一是完善乡镇纪委书记的选拔任用机制。要落实好中纪委、省纪委关于加强乡镇纪委建设的有关要求,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乡镇纪委书记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人选,由纪委派人与组织部共同考察、选拔任用。要形成调整乡镇纪委书记的协商机制,更加注重日常表现和履职的能力。注重选拔素质过硬、作风正派、坚持原则且有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注重纪委书记乡镇之间异地交流使用力度。
二是加大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他们的履职能力。各级纪委要加大对乡镇纪委的培训、指导力度,特别是要加大业务培训的力度,解决乡镇纪委书记不知怎么做、做些什么的问题,不断提高乡镇纪委书记、纪检专干的业务素质。
三是完善乡镇纪委书记考核机制,增强责任意识。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将过去由同级党委和组织部门对乡镇纪委书记进行考核改为由县纪委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提交县委组织部,考核结果作为乡镇纪委书记岗位调整和提拔使用的依据。
四是增强工作力量,配强乡镇纪委工作人员。着力解决有人办事的问题,尽可能地实现有编制,有专岗,而不是现在纪委副书记、纪检专干都是兼职的。突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和人员调配的优先性。同时,要明确乡镇纪委委员的责任,定期组织纪委委员学习相关文件、政策,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发挥乡镇纪委班子的整体功能。
五是加大经费投入,改善经费管理方式。按照县纪委的公用经费标准,将乡镇纪委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同时预算一定额度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经费,所有经费由县纪委代管理,专款专用,实行报帐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总之,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不仅是最基层、最前沿的工作,也是基础性工作,乡镇纪委、纪委书记主观能动性能否发挥和调动,对工作效果的优劣十分重要,只要积极稳妥推进,配齐、配好纪委班子,不断总结经验,就一定能取得事倍功半的实效,推进工作不断向前迈步,促进农村和谐发展提供保障。(勐海县纪委 汪体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