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 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以昆明宜良为个案

发布时间:2016-10-26 09:08:42   来源:昆明市纪委

推进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三资”)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切实解决农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断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是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是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净化政治生态、实现风清气正的重要举措,有利于纠正基层干部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密切农村干群关系,有利于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权益,有利于解决农村突出问题和矛盾,推动农村民主管理,有利于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如何加强农村集体 “三资”管理,筑牢农村廉政网络体系防线,推动实现农村集体“三资”的保值增值、壮大发展集体经济,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一、昆明宜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现状

宜良县以“三资”清理为契机,加强农村三资管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探索农村“三资”的管理模式,建章立制,有效化解了矛盾,带来了和谐,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取得实效。宜良县有北古城镇、匡远街道、九乡等7个乡(镇、街道)、112个行政村(社区)、822村(居)民小组。宜良县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立足实际,以乡镇为基本责任区域,落实到村组。把脉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薄弱环节,以村组干部容易滋生腐败和群众反映问题强烈的重点方面为突破口,逐一开展专项整治。首先,掌握清理内容。摸清家底,对全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进行全面清查登记评估,清理的内容包括“三资”存量、结构、分布;承包、租赁经济合同,资产、资源处置履行民主程序、公开招投标情况、制度建设情况。专项清理采取账内、账外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拉网式排查、普查全覆盖。其次,完善监管制度。探索建立了《宜良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办法》、《宜良县关于违反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资金、资产、资源管理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宜良县村级权力清单及运行流程》、《宜良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等一系列配套文件制度,进一步规范和强化了农村基层干部的管理工作。再次,加强实地督查。抽调乡镇(街道)人员组成7个检查组和1个督促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谈话、现场询问、整改反馈、召开推进会等方式,围绕是否存在白条等非正规票据报销情况,审批手续是否按规定执行;村组干部工资、奖金是否按规定领取,是否存在按任的职数领取多份工资、补贴的情况;换届以来伙食支出与总收入的比例,单次人均伙食最高标准;资产、资源承包、转让、处置、大额及重大支出是否按“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实施;是否按规定建立资产登记台账、账实是否相符;财务公开情况;“三资”管理制度的学习、培训、执行情况;建设项目是否按招投标管理相关规定执行;社区、村组干部及财务人员是否存在违规操作;是否有私设小金库的行为;票据管理使用情况;信访举报和办理情况等12类问题,对7个乡镇(街道)116个村(社区)中的集体资产较多的、信访举报多且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城乡结合区域的村(社区)开展了重点检查,加强了村干部的管理,着实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解决好。最后,村组覆盖完全。在全县112个村(社区)都建立健全了“三资”管理制度,健全率达100%。从2009年实行会计委托代理,“三资”清理工作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共投入资金121.6万元,其中:市级投入20万元;县级投入56.1万元;乡(镇、街道)投入45.5万元。宜良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通过制度化建设、加强规范管理等系列方式方法,监管水平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存在的问题

宜良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实效,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资产资源管理有待加强

宜良县监管办主要负责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的交易监督、管理和指导。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办理《宜良县农村集体资产、资源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限额以上的交易,负责指导乡镇(街道)办理规定的限额以下的交易。就宜良县的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而言,全县性的清查存在台帐不完备,有的村组没有资产资源帐簿,部分村组虽然有账簿,却没有明细帐。其次,在宜良县制定出台的相关文件中明确规定:村组集体资产、资源的承包、出让,须经村“三委”班子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进行公示,经乡镇(街道)纪委审核,报乡镇政府(街道)批准后实施。50万元以上的单宗房产交易,要进入县交易中心进行交易;30万元以上的单宗集体资源承包,要进入县交易中心进行交易。未经民主决策讨论通过,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决定集体重大资产处置事项,均视为无效,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禁止用村、组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为个人或单位提供担保。但是在实际工作过程中,许多村小组多采用分包、虚报标的等方式,致使村集体资产资源的发包和出租,程序不合法、手续不完备、招投标未到位,不按规定进入县产权交易中心进行交易。再次,农村集体合同签订不规范,承包款项收缴不及时、存在着少数人说了算的现象,致使集体资产、资源流失较严重。最后,对资产资源无专人管理,部分村组“三资”委托给乡镇(街道)管理后,没有实物会计,资产资源流失严重。

(二)审计效力不强

县农业局是全县农村审计工作的主管单位,县农经站负责农村审计工作的指导。各乡镇(街道)农经站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的农村审计工作。审计的对象包括: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社区居委会、居民小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所属的企业和单位。审计的内容主要是对全县农村的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的经济活动,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资产、负债,收益分配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审计时间财务收支审计,一般每年不少于一次;村(社区)“两委”、小组主要负责人任期届满或离任进行的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纪检、监察、执法等机关因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开展专项审计;其他专项审计,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进行安排。虽然宜良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审计监督工作在一定范围内、一定层面收到了一定的实效性,但也存在着审计监督效力的现象。首先,审计监督主要侧重于事后的结果分析,忽视了过程的监控,结果导向的监督审模式使得“三资”管理合规性受忽视,监督审计不够不全面。其次,审计的时间限定较强,审计的频率不高,例行审计居多,导致很多问题都被掩盖很难在审计过程中发现问题。再次,负责具体审计的乡镇 (街道)农经站由于业务水平参差不齐、业务人员业务不熟,加之“熟人熟脸”审计工作也仅只是“骑马观花”“走走过常”“下下村”,没有真正执行审计的监督作用,审计人员对审计工作重视不够,审计检查工作没有实现常态化。

(三)财务管理不规范

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涉及各个环节的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未严格按照《会计法》、《审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专业培训学习,通过国家专业考试、取得从业资格证,具备扎实的财会、审计、统计等业务知识。导致财务管理不规范、执行力不强,出现现金帐与银行存款不分,帐单到期不处理,固定资产不进行登记入帐、多帐户现象、大额支出仍采用现金支付等现象。财务监督“缺位”,内部控制制度不全,会计审核不力,建成的“三资”清理工作和信息化监管平台功能不健全,“三资“管理的财务公开力度不够。

(四)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

随着农村信息化建设的深入,必须加快县域管理的信息化建设力度。宜良的农村集体“三资”信息化建设基础设施相对薄弱,农村信息网络和传播体系不完善,信息服务业水平落后,农村集体“三资”的信息化建设投资主体单一,政府是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最大投资者,单一的投资主体是建设的最大障碍,严重制约着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信息化建设统筹规划不够、重复投资严重、可行性不强、创新性不够、后续维护管理不到位等问题,严重制约着农村集体“三资”的信息化建设。目前,宜良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的平台建设,主要由第三方公司进行建模、软件开发设计等信息化工作,由于前期软件开发策划、走访调研不够深入,“问题”意识不强等原因,导致宜良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平台建设兼容性、创新性、前瞻性不强,后期管理运维制度不健全、经费投入不足、软件更新不及时、改版升级困难等现象。

三、对策及建议

(一)强化“两个责任”在“三资”管理中的贯彻落实。要强化县、乡党组织在“三资”管理的过程中的主体责任,主要领导要身体力行,以上率下,构建起党委主动担责,主要责任人带头尽责,班子成员有效分责的“三资”管理的工作机制和责任体系。各级纪检监察部门主动出击,把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作为第一责任,加强“三资”管理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建立健全强化“三资”管理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和考核、责任追究办法等系列制度。严厉追究在“三资”管理中“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责任人;对考核被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全力推动在“三资”管理中“两个责任”的落实。

(二)加大纪检监察监督问责力度。结合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各级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加强工作协调,转变工作方式,强化监督力度,结合村务公开,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同时纪检部门要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劳动人事局等部门加大检查力度,通过分片及专人负责的方式实施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走访基层党员干部群众,准确摸清实际情况,防微杜渐。再次,严肃查处村干部违纪违法案件,重点是查处以权谋私,私分、挪用涉农补贴的案件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通过案件查处,教育广大农村基层干部自觉遵纪守法,要切实加强农村“三资”管理,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确保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执纪监督“四种形态”对村级“三资”管理的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就是要让咬耳朵、扯袖子,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大多数,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极少数。将“四种形态”引入村级“三资”管理中,加大在“三资”管理过程中的动态监管,抓早抓小,注重预防提醒,及时掌握农村干部廉政情况,对存在苗头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有轻微违纪行为的,进行诫勉谈话,有针对性地督促其加强防范,纠正存问题;对以权谋私、挪用涉农补贴的案件及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和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违纪案件重拳出击,严厉惩治。按照程度深浅层层设置关卡,防止村干部对“三资”管理由小问题变成大问题,既从小处着眼防范“三资”管理问题,又从细处体现对村干部的全面监督和关爱。

(四)把握市县巡察对基层监督的延伸,将村级“三资”管理纳入重点巡察范围。2016年8月23日,省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州(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制度的意见》,旨在构建巡视巡察一体化格局,重在将全面从严治党、巡视巡察利器作用发挥延伸到基层。9月市委出台  要加强县级巡察对解决发生在老百姓身边的问题,特别是诸如“三资”管理等群众关注和反映的突出问题纳入巡察,进一步发现问题,通过巡察找出村级“三资”管理中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推动制度漏洞弥补、加强有关制度建设、形成长效机制。从加强村级“三资”监督入手,进一步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加大对“三资”管理的专项巡察,着力解决农村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加强县级层面“三资”管理监督的制度设计,着力规范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制定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办法,明确规范村级三资管理的范围、主要任务、工作职责、管理机制、监督机制、责任追究等,要形成了以党支部为领导核心、村(居)委会为执行主体、村监委为监督主体的“三位一体”的监管新模式,使村级“三资”管理监督逐步走上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轨道。

(五)实施“互联网+党风廉政+‘三资 ’”行动计划。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信息化建设,实施“互联网+党风廉政+‘三资 ’”行动计划。农村集体“三资”信息管理系统在通过清产核资后,进行基础档案信息设置,对“三资”的增减、收益的分配等工作全部纳入网络信息化管理系统,并进行实时动态管理,以提高管理效率;整合信息化项目建设资源,协同创新,推动网格化管理,实现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活动的全面公开,重大财务事项逐项逐笔公开,网络系统实时“扫描”,有效杜绝暗箱操作,有力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维护社会稳定。按照“高位统筹、有序推进、注重实效”的总体思路,坚持紧跟时代发展、围绕中心工作、贴近基层需求,破解“三资”管理服务和作用发挥难题,运用大数据考核评估效能。依托大数据,按采取网络化、项目化的办法,坚持分层次、分阶段实施,坚持“大数据、大服务、大信息”的理念,推进“三资”信息化系列平台“建、管、用”协调发展,努力实现网络全覆盖、平台全覆盖、队伍全覆盖、培训全覆盖、电商全覆盖、领域全覆盖,逐步形成具有地区特色的“互联网+党风廉政+‘三资 ’”网络体系和工作机制。(张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