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务公开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它是群众当家作主,村民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一种民主行为。华坪县八个乡镇、五十一个村民小组、十个社区、七百八十九个村民小组,一十六个居民小组全部实行了村务公开,并取得了明显成效。推行村务公开,增强了村级政务的透明度,加大了群众对村务工作的监督力度,畅通了广大群众参与村级政务管理的渠道,密切了党群、政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极大地减少了群众集体上访和基层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维护了农村社会稳定。但随着形势的发展和群众思想观念的变化,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村务公开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
一、存在的不足与问题存在的原因
(一)思想认识上存在疑虑和困惑。一些基层干部对村务公开的重要性还认识不够,没有把村务公开变成自觉行动,而是被动性大应对,一是有的村怕麻烦,不想公开;二是有的村怕群众提意见,怕挨上级批评不敢公开;三是有的村避重就轻,对重大事项或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采取回避态度,不愿公开。从群众方面看,存在着不相信、不关心现象,怀疑公开的真实性,认为村务公开是搞“花架子”,做表面文章,解决不了实际问题,从而思想上缺乏信心,缺乏起码的参与监督意识。
(二)村务公开不规范、不全面。一是制度不完善。绝大多数村都有制度,但都不结合本村的实际照搬照抄,不易操作。二是财务开支公开不细。“村级财务开支”项目上只笼统地写“收入”“支出”多少,没有公开具体明细,村民看不明白,村民无法实施有效的监督,甚至会对村干部产生“暗箱操作”之嫌。三是公开形式单一。各乡(镇)主要采取公开栏的形式公开村务,大多数小组都没有制作专门公开栏,位置不恰当,有的流于形式,不便于大多数村民群众了解知悉村务。四是公开时间不准时,有的一个季度公开一次,有的半年多或一年才公开一次。五是公开时限不严格,随心所欲,啥时想公开就公开,不想公开就不公开。六是公开程序简单、项目不清。有的公开程序太简单,只公布了办事结果,缺少法定的程序;有的公开项目不全、不细,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的九项内容进行公开,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而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村民对村务情况知道很少。七是设施建设情况公开较差。村务公开栏大多设在村委会(社区),没有考虑到群众居住分散的实际,不便于群众浏览。
(三)村务公开存在形式主义。公开流于形式,只为完成任务,公开内容千篇一律。对有些事项的公开,只重公开前的形式,而轻公开后的结果,很少认真考虑公开后如何收集群众的反馈意见,认为公开后就万事大吉。尤其是个别村(社区)对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举报的事项不能正确对待,该正面答复解释的不答复解释,该及时整改解决的不整改解决,使村务公开收不到应有的效果。
(四)在监督制约机制上存在薄弱环节。从责任对象上看,村务公开属民政部门业务范畴,而财务公开则属农经部门业务范围,乡(镇)一般以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村务公开工作,村(社区)则主要由村报账员进行具体操作,村报账员的业务素质及工作态度直接影响着村务公开的质量与效果。从监督力度上看,乡(镇)对村务公开工作究竟是由谁牵头抓还不十分明确,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仅局限于对村报账员进行业务性的指导与督促,没有相应的监督责任与权力,缺乏力度。从操作规范上看,以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不够完善,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影响了监督功能的正常发挥。
(五)村务公开发展不平衡。总体来看,全县四个镇好于四个乡,社区好于村,集镇近郊的村好于边远的村。主要原因有村民的民主意识差别,最主要还是取决于乡(镇)领导的重视程度问题,事实上,哪个乡镇的领导重视了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那个乡镇的村务公开与民主管理工作就扎实,出现的问题也就少。
二、思路与对策
针对华坪县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现状及存在的问题,通过深入的分析,笔者认为,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应注意抓好以下五方面的重点。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保障村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民政部门作为牵头部门,要搞好协调,拿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各有关部门的监督责任和权力,乡(镇)作要成立领导小组,加强对村务公开工作领导,制定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和目标,完善检查考核机制,将村务公开工作真正纳入乡镇管理的议事日程,为保障村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创造条件。
(二)营造浓厚民主管理氛围,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积极性 。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点多面广,如何把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调动起来,把群众的参与热情调动起来是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难点。一方面要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标语、会议、宣传材料等多形式、多载体,广泛宣传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及时把中央、省、市、县有关加强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政策精神及时传达到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当中。如,编制《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知识手册》发放到每家每户,扩大广大人民群众的知事权、议事权和监事权,切实解决群众不关心公开,不参与公开和不会监督公开、不敢监督公开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强基层干部抓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引导基层干部克服经济发展是硬指标,公开工作是软任务的思想,树立“两手抓”的职责意识。切实解决少数干部怕公开、担心公开、不愿公开、不敢公开、不重视公开和不懂公开甚至假公开的问题,实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变“要我抓”为“我要抓”和群众变“被动参与”为“主动参与”目标要求。另一方面要畅通监督渠道。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主要目的,就是让村民真正参与到民主监督、民主管理中来。必须把公开后倾听群众的反映作为一个重要环节给予应有的重视。要建立登记簿、意见箱、监督电话,畅通上下对话和沟通的渠道。要指定专人负责接待、搜集和整理群众的反馈意见,对群众提出的问题,要认真解释和答复,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实,不断增强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健全规章制度,使村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抓好村务公开,制度建设是关键。要按照“实际、管用、有效”的原则,围绕每个环节严格、规范操作,制定一些相关的配套制度,使村务公开真正做到有章可循、违规必究。当前应着重制定完善村务公开、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议事、民主理财、民主评议干部、财务管理、财务审计、村务决策等村级规章制度,形成农村基层组织管理和村民自治的科学、完整、效能的制度体系,从制度上明确村党组织、村委会和村干部的责、权、利,以制度形成相互制衡、互相制约的监督机制,发挥民主理财小组、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村民代表会议为主体的内部监督制约作用,形成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效应,避免在村务公开问题上的“村官意志”“个人说了算”,从而更好地推进村务公开工作在管理上由“以人管”到“以制度管”“靠制度管”的大转变。
(四)坚持标准,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村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非常重要,直接关系广大村民的切身利益以及公开的质量和效果。一要规范公开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结合农村改革,对集体“财务收支,宅基地分配,水电费收缴,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征用土地各项补偿收入,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救灾救济款物、扶贫资金和捐赠财物的发放使用,年度工作目标执行情况和有关人员的补贴,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的其它事项”都应逐项公开,让村民群众明白。二要规范公开程序。根据公开内容性质,凡需要村民知悉的事宜,按照事物发展先后顺序,都应一一让村民看清、看懂,心里亮堂。如村财务收支帐目,既要让村民看收支票据、所记帐目,又要让村民看收支数额和用途,让集体有一本实事求是的文字帐,让村民有一本心里亮堂的明白帐。三要规范公开时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规定,对凡需要村民明白的村财务收支等九项内容至少每半年公开一次,对群众比较关心的事项,可每季度公开一次或每月公开一次,让大多数群众知道。四要规范公开形式。采取什幺样的形式公开,应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决定。以达到行之有效为目的。要重视和加强阵地建设,因事制宜,采用灵活多样的公开形式。凡需村民集体讨论、民主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提前通知村民,定时召开有关会议讨论决定,并及时公开结果。对于到户到人的事项,可采用手机短信的形式进行公开。对于向村民宣传性的事项和经常性需要村民知道的内容和事项,可采用书面张贴的形式在公开栏内公开。为了提高公开质量,保证公开效果,公开后要注意收集群众反馈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向群众做好解释工作,接受群众的询问,回答群众的质疑。
(五)加强监督检查,促进村务公开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要经常性开展对村务公开的监督检查,镇(乡)党委、人大等组织也要发挥组织监督检查的功能,随时了解村务公开情况,倾听群众意见,经常督促检查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对那些不及时公开村务,搞假公开、半公开的村,要采取由乡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具体负责审计财务、民主评议村务、定期通报村务公开情况等形式,督促落实村务公开制度,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丽江市华坪县纪委 余虹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