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如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8-26 15:30:09   来源:保山市纪委

龙陵县于2013年在116个农村社区成立了监督委员会,实现了村级自治组织监督的全覆盖。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发挥了很好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为此,龙陵县委党校针对村务监督委员会如何在村级公务上更好地发挥作用,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一些参考和探索。

一、龙陵县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基本情况及作用的发挥

(一)基本情况

监督委员会主任的基本情况:男监督委员会主任111人,占95.69%,女监督委员会主任5人,占4.31%。平均年龄42.1岁。大专以上学历24人,占21%。高中、中专36人,占31%。初中52人,占45%。小学4人,占3%。

监督委员会委员基本情况:男委员207人,占89%.女委员25人,占11%。

民族结构情况:348名监督委员会成员中,少数民族17人,占4.9%,汉族331人,占95.1%。

监督委员会的成立,搭建起了村级民主监督的制度平台。村级管理权和监督权分离,形成了村务决策权、质询权、监督权相互独立、相互制约的“村三委”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对村两委的权力制约有了制度支撑,实现了同体监督向异体监督的转变。监督委员会成员成为独立的专职监督人员,有利于监督职能的发挥。

在监督内容上,由过去单纯财务向全面村务延伸,包括:政策落实、村务决策、村务执行公开、村财务、村集体资产和资源、村便民服务室运行、村干部廉政勤政、工作作风等内容,扩大了监督范围。

在监督权力上,监督委员会有权纠正村两委的错误决策。如果村两委做出的决策违背村民意愿、损害群众利益时,监督委员会可以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表决,推翻原来的错误决议,为真正的民主决策创造条件。村干部也会逐渐养成“依法办事”“民主办事”的习惯,有助于形成依法治村、依制治村、民主管理的良好氛围。从制度和机制上保障了村干部“不能腐败”,村民不敢破坏村规民约,为村级治理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在密切干群关系上,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独立性和中立性使群众乐意说出“心里话”,能够掌握第一手的民意信息。村务监督委员会虽然不具备决策权,但可以列席村两委会议,了解具体决策产生的依据、背景、实施过程等。当村民有异议或疑问时,村务监督委员会能及时对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定期向群众通报进展情况,能有效消除村民对各项村务活动的猜疑和不信任,使村民和村干部的关系更为和谐,减少因沟通不及时、解释不透彻、相互不信任引发的干群关系紧张等问题。

(二)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1.在监督事务上,发挥了村“人大”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在涉及群众利益的村级事务,如:种植养殖补贴、退耕还林、扶贫资金、民政救济、低保等,村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工程建设、项目资金使用等,需要全程参与讨论、参与决策,发挥好村级“人大”的监督作用。

2.在监督财务上,发挥了村“审计局”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与村级民主理财,村级收支账,只有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才能报支。对财务公开内容进行审查和补充,让群众看到“放心帐”,给群众一个明白,给干部一个清白。

3.在监督干部上,发挥了村“纪委”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参加村干部的“廉洁自律”“述职述廉”,测评村干部,给村干部提出批评或建议。对村“两委”为民办事过程中,参与跟踪监督,了解进程和质量,督促“两委”干部把实事办好办实。尤其在项目建设和民主保障分配问题上,要监督到位,做到早提醒早介入,把问题遏止在萌芽状态。

4.在传递民声上,发挥了村“信访局”作用。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要善于通过自己联系的村民代表,搜集村民建议和意见,自己能解释的群众疑虑,及时做好正面宣传和解释。对不能有效化解的群众矛盾,及时向“村两委”汇报,使群众的心声和诉求得到及时传递,让村“两委”掌握实情,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思想认识存在差距,缺乏认同感。有的干部认为有“村两委”就行,再设“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多此一举;有的干部认为,有了“村务监督委员会”就像是多了个婆婆盯着一样,束缚了“村两委”的手脚;有的干部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是一种虚设位子,监督不了“村两委”;极个别干部甚至认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与村两委争权,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容易形成“第三方力量”。

(二)监督方式方法欠妥。少数村务监督委员会对发现的苗头问题,不是及时向党组织汇报,与村委会主要负责人沟通,向乡镇纪委报告。而采取以下方法,一是虽然发现问题苗头,却采取无原则一团和气,用老好人的处世哲学对待。不报告不提醒。结果是坑了别人害了自己;二是大呼小叫,揪住细枝末叶不放,甚至无原则无大局观,人为扩大影响。结果影响了团结,影响了稳定,影响了战斗力。更有甚者,缺乏政治敏锐性,不会发现问题苗头,见怪不怪,习以为常。不善于把小问题和严重后果联系起来思考。

(三)监督效果不全面不明显。监督是“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全面的监督。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局限于对财务的监督,而且监督还很不到位。村务监督委员会建立了,但农村良好的监督氛围尚未形成,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意识未能得到根本性加强。有些村在村务管理中,能人决策、封闭管理、个人意识拍板的工作习惯仍在延续。干部民主作风未能得到显著改进,涉农信访问题仍然不少。

(四)监督原则性不强。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老好人思想严重,工作中好好主义,原则性不强,怕得罪人,不愿较真,得一时过一时。有的不讲群众利益,在一些资产、资源处置上,看主要领导脸色行事。有的自私自利思想严重,偏向一家一族小利益,甚至参与违法违纪活动。如龙陵县纪委2016年4月28日通报的一起村级严重违纪案件:八0八社区原总支书记王茂彩贪污森林抚育资金37836元,与班子成员合伙私分低效林改造施工费个人分得6000元,合计43836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尤其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何积龙以“辛苦费”名义共同参与低效林改造施工费私分,个人分得6000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本案暴露多方面的问题,归根结底还是党的观念淡薄、纪律松弛,私欲膨胀、聚敛钱财,权力失衡,监督缺失。

(五)监督流于形式。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文化程度不高,年龄偏大,整天忙于个人和家庭生活,加上不愿学习。这些原因导致了部分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对监督职责认识不深、理解不全。业务能力不强、工作热情不高,有干满一届的思想,监督流于形式。

(六)监督缺失与偏差。主要表现在:一是不想监督。报酬低、耽误时间、影响挣钱。二是不敢监督。怕得罪人划不来,怕结冤家。三是心有余而力不足,不会监督。对经济财务、政策精神、项目建设等重大事项不了解、对监督的重点内容和容易出问题的环节分不清,缺少相关业务知识而导致不会监督。天天忙,天天有事干,但忙不到“有效监督”点子上。

(七)监督缺乏成效性。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素质高、威信高,敢抓敢管敢监督,工作就好开展,监督成效就显著。反之,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热情不高、参政议政能力不强,监督“村两委”腰不硬、力不大、气不足,监督工作就难于收到成效。再加上,这些年,各级相关部门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的培训轮训工作跟不上,所以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整体素质距工作要求存在差距。

(八)缺乏必要的保障。不论干任何事情都要有制度保障、经费保障。村务监督委员会有会议制度,而在实际操作中是有事才召开会议,制度成了写在纸上、挂在墙上的装饰品。有些村务监督委员会没有必要的专门办公经费,影响了开展工作的经常性和长期性。

三、如何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履职能力

(一)教育引导,提高监督意识和能力。一是利用广播、标语、黑板报、宣传单等宣传形式,广泛宣传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职责,使党员及村委会干部有强烈的被监督意识。使其产生一种凡事都要依法依规来做,否则就会付出代价。二是以分期分片等方式开展培训轮训,使监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都能明确自己的工作责任,知道自己在这个位置上是干什么的。三是挖掘培养先进典型,树立示范。通过经验交流,让典型辐射一片,引领一片。

(二)健全制度,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程序。一是明确职责,村务监督委员会是在村党支部领导下,并在上级有关部门指导下开展工作。依照章程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和建议。不能直接参与村“两委”的决策和管理,不能干涉村“两委”开展正常工作。二是健全制度,建立健全监督事项公示制、监督结果确认制、监督对象反馈制等制度,规范监督程序。三是抓好平时管理,可运用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及时掌握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运作状态和监督实效。

(三)“三笔“会签,保证监督效果。一是严格坚持“三笔”会签制,村级财务由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三笔”会签的办法,按照规定的开支审批程序和标准审核批准。二是严格实行集体会审制,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财务收支情况和一次性收支较大的票据进行集体会审。对手续不完备的票据退回整改,对不合理的开支给予否决。三是严格实行公示制,对合理、规范的财务开支,经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盖章,然后上报,并向村民公示,提高村级财务的透明度。

(四)完善机制,增强监督力度。一是实行双重领导,将“乡镇纪委指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变为“领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实行村党支部和乡镇纪委双重领导工作机制,增强监督力度。二是整合监督资源,将“村务公开监督小组”“民主理财小组”“村民议事小组”划归村务监督委员会统一领导。三是明确“五有”,对外有牌子、工作有班子、办公有场子、监督有门子、办事有尺子。做到“五有”,核心问题是经费要列入各级政府年初财政预算。四是队伍要强,注重将参政意识强、敢于较真、公道正派、有奉献精神的人员推选为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注意将青年后备干部充实到村务监督委员会中来,增强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生机与活力,使村务监督委员会后继有人。

(五)加强业务培训。一是纪委、组织部门要对新当选的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作风教育,开设纪检监察、法律法规、村级事务流程化管理、村务监督财税、金融、审计等知识的专题培训。尤其是要认真组织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二是定期邀请农经、水利、工程建设、财务等专业人员对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培训,提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的专业技能,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

(六)规范制度和运作程序。一是明确职能定位、运行机制、考核办法、保障措施、监督立项、集体决策、工作通报等工作制度。二是搜集整理村民对“两委”工作的意见或建议,设立台账,逐项登记,并召开会议研究讨论后提交两委。三是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列席村“两委”会议,对“两委”制定的工作意见或安排意见提出意见或建议。四是向村民及时反馈相关问题的解决方法和措施,并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

(七)努力提高四个意识和四种能力。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提高业务能力。学习农村政策法规、财会管理、工程建设等知识,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用丰富的知识应对各种监督难题。二是强化群众意识,提高为人民服务能力。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走群众路线,心里装着全村群众,时刻想着全村群众的安危冷暖,努力维护好群众利益。三是强化大局意识,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做到:参与不干预,帮忙不添乱,补位不越位、监督不出位,不争权力大小,只比贡献多少,以大局为重,以发展为要。努力做好:政策宣传员,决策监督员,矛盾调解员,工作推进员。四是强化自律意识,提高廉洁从政能力。增强自律意识,正确行使权利。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原则处理问题(合情合理合法)。坚决杜绝为个人、家庭和宗族谋取不正当私利。在工作生活中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认真执行法纪党规,自觉接受监督,弘扬正气,树立公正廉洁、勤政为民良好形象。

(八)找准角色定位,履职尽责。村党组织是领导机构,村委会是决策执行机构,村务监督委员会是监督机构,三者相互制约,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依法治村、依制治村的良好架构。村务监督委员会要找准角色定位,坚定立场,依法依制忠实履行好监督职责,教育引导好党员干部、人民群众依法依规依制开展活动,从事各项经营,为本村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村民幸福做出应有贡献。

总之,村务监督委员会成立的时间不长,如何充分发挥好监督职能作用,需要经过不断的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只要我们共同努力,一定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基层民主建设走上法制化轨道做出更大的贡献。(中共龙陵县委党校  苏家福  赵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