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亟待解决的几个突出问题

发布时间:2016-08-23 07:28:59   来源:保山市纪委

近年来,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和经济得到快速发展,民生事业得到持续改善,群众普遍得到切身实惠。群众思想观念日渐更新,社会利益格局持续变化,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呈现出了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矛盾。认真分析和研究基层信访工作的时代特点,努力探求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有效途径,对于基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保持稳定和促进度假区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问题及表现

(一)匿名举报和举报反映线索不具体,存在“虚假投”问题。长期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接收群众举报来信,多为匿名举报件,甚至在一些匿名举报件里内容笼统、不实,一般为“听说”“大多数人说”等。这种现象的产生和存续,一方面是有些举报人存在思想顾虑,担心受到打击报复;另一方面是有的举报人未掌握实情或别有所图,从而不署名或署假名举报。再有,个别信访人故意把反映问题进行“深加工”,仅凭“蛛丝马迹”的主观猜想和臆断,就往纪检监察部门举报,实际则是通过让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后,帮其协调具体个人利益。这类的举报件处理,不仅为调查核实带来困难,直接影响对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更是大量消耗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为数不多的人力资源和财力资源。如,今年以来,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受理匿名举报件7件(次),共占举报总量的58.3%;经查无实质内容3件(次),共占举报总量的25%。

(二)上访群众“崇上”心理严重,存在“越级投”“多投”问题。有些举报人不按程序越级反映,认为越向级别高的领导和部门反映,问题的解决就越快。另外,总认为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结果要更好,总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的就越快。此外,有些举报人为求得更多领导和部门的关注重视,不理会该领导或部门是否有受理权限,就将举报件进行撒网式投递。这样极不利于信访件的保密,为纪检监察机关后续的调查核实埋下了隐患。如,今年7月份,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收到5件上级转交办的信访件,有4件都是两两重复的,其所反映的问题在属地潞江镇纪委就可以受理,但举报人还是往省级、市级反映。

(三)个别信访人有思想误区,存在“盲目投”问题。来访人认为纪检监察信访机构包治百病,什么事都能解决;认为信访部门就是代表党委、政府解决一切问题的责任机构,不区分什么类别的问题,都找信访部门,问题反映到信访部门,信访部门就应该立即给予解决。因此,对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条例》要求依法按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很不理解,而采取反复纠缠的方式来反映个人诉求。究其根源:信访者的文化素质、法治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参差不齐,对信访工作的理解存在差异;有的信访人在利益驱动下不择手段信访,罔顾公序良俗;还有一些上访人存有法不责众心理,专打擦边球,误认为只要是为上访怎么干也不犯法,政府也不会把他怎么样。如:7月份,四川籍务工人员与云南公大公司国道320蒲潞第二合同段项目部的劳务纠纷,信访者一行人就到政府采取纠缠方式。

(四)基层干部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农村信访举报问题突出。一是度假区纪工委书记空缺,无纪工委工作人员,潞江镇纪委承担两级纪检监察工作,导致有些信访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二是各项强农惠农惠民资金、涉农资金的使用和发放公开透明程度不够;三是村组级财务管理不规范、不公开。

二、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机制不健全引出来的上访。随着社会主义法制的日益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中的制度弊端也越来越显现出来,突出表现在上访活动的随意性。即上访的内容、类型、上访活动发起的时间和空间以及上访的流向随意性太大。尽管我国现行的政策、法规对群众上访做出了必要的限制性规定,但是在实践中,上访人往往可随时随地就任何内容向有关或无关的部门上访。

(二)处理不及时拖出来的上访。有的干部对群众的上访思想上不重视,常常以“忙”为借口,今天答应,明日许诺,但就是拖着不处理;或者因为群众反映的问题比较棘手,处理难度大,怕惹麻烦,能躲则躲,能拖则拖,结果小问题拖成了大问题而造成上访。又因乡镇基层党委政府缺少处理有关信访问题的职权。诸如土地征用、宅基地审批、环境污染、劳资纠纷等当前农村信访热点问题,群众找乡镇党委政府,但乡镇党委政府又缺少直接的行政管理权和处罚权,特别是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这些矛盾和问题必然提交上级职能部门加以处理。如,原芒宽乡芒合村坝棍小组范祖美信访问题,经过了近9年的上访,至今仍然没有很好的解决。

(三)责任不明确推出来的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往往是多方面的,有时会涉及两个以上的部门。有的干部怕情况复杂难以处理,往往将上访群众推给其他部门,有时甚至几个部门相互推诿扯皮,群众在几个部门来回转,既得不到明确答复,也无人过问,只好重复、过激上访。如,原芒宽乡芒合村坝棍小组范祖美信访问题,需要六曼公路征地拆迁协调办、隆阳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办公室、潞江镇政府、芒宽乡政府、市信访局、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等各级各部门协调处理。

(四)观念误区闹出来的上访。一是有的信访人信“上”不信“下”,有问题不找基层和具体部门,认为只有找上面的大部门、大领导才能解决问题。二是信“多”不信“少”,不论什么事,总认为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结果要更好,总认为参与信访的人越多问题解决的就越快。三是信“闹”不信“理”,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认为“大闹大解决、小闹小解决、不闹不解决”。四是信“访”不信“法”,即使是典型的涉法涉诉问题,也要到政府部门上访解决。

三、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对策建议

(一)修炼“内力”——转变作风。要转变工作作风,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

(二)施加“外力”——加强督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加大对转交办基层信访件的督办力度,对到期未办结的举报件,严格按照信访举报办理程序,及时向转交办机关了解办理进度,适时采取派人督办、电话督办、发函督办、会议督办、汇报督办、调卷督办、跟踪督办等办法,不断加大对转交办信访件的督办力度,确保信访件事事有结果、件件有着落。

(三)增添“合力”——完善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建立纪委、信访、司法信访举报“三方对接”工作机制,对矛盾纠纷不积累、不上交、不激化,把矛盾和不稳定因素发现在当地、化解在当地、稳控在当地。

(四)促进“活力”——加强宣传。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拓宽纪检信访举报渠道,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实名有奖举报机制,明确经查实的举报件给予适当奖励的办法,以利于充分调动和鼓励群众参与举报的积极性。

(五)提高“能力”——加强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对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及农村土地法律等知识的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的能力。加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培训力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纪检信访工作经验交流会,通过查找工作中的不足,相互交流推广好的工作经验,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处置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高黎贡山旅游度假区纪工委 秦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