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工委书记如何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发布时间:2016-08-18 15:09:15   来源:丽江市纪委

纪工委书记主要工作职责是带领班子成员协调、组织和推动各联系部门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遵守和执行党纪、政纪,最终促进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笔者认为新常态下,作一名称职的纪工委书记,在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要力求做到“五要”。

要加强学习。通过加强学习,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切实加强理论武装,提高思想政治素质,系统学习纪检监察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熟悉本职工作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要认真学习《党章》《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武装自己的头脑。

要积极干事。在认真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过程中,进一步发挥纪工委的职能作用,协调处理好各方面关系,提高履职尽责能力,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要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从严从实教育管理干部。要为党委装上主体责任的“增压泵”,为执行纪律念好制度化的“紧箍咒”,为党纪党规通上“高压电”,为党员干部筑起遵守纪律“防火墙”。从纪律和规矩上将各类腐败萌芽遏制于初始阶段。

要勇于创新。注重创新工作思路,构建惩防体系,坚持从大局出发谋划反腐倡廉工作,坚持关口前移,注重预防。坚持以改革为统领,本着立足监督、重在防范、健全机制、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进行观念、制度、内容和载体的创新,以创新的举措把区委、区纪委监察局的要求与实际结合起来,创造性地开展好各项工作。

要善于监督。要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作风建设要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推动作风的整体转变。继续在各联系单位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古城区作风建设十严禁》的新高潮,使各项禁令入脑入心。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下一步要通过问责,把责任落实下去。加大执纪监督、公开曝光的力度,加强对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公车配备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要敢于担当。敢于担当是纪检监察干部对党忠诚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落实上,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下去。充分发挥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机构的作用,完善自我监督机制,健全内控措施,自觉接受党内和群众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用铁的纪律打造党员信任、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古城区纪委 赵志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