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思考

发布时间:2016-08-03 10:18:20   来源:大理州纪委

作风建设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的历史时期,加强作风建设有着重要意义。作风建设事关党和人民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和谐社会目标任务的实现,事关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事关社会风气的根本好转。近年来,通过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基层作风建设,当前乡镇机关作风总体是好的,但也不同程度地存在“庸懒散慢玩浮”、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这“四风”等问题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因此,如何加强乡镇机关作风建设,是一个值得深思的课题。

一、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重要性

(一)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才能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乡镇机关处于党和政府机关的第一线,直接面对基层老百姓,干部作风好坏,直接关系到党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整体形象。干部作风实,服务意识强,工作效率高,党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地位就高,党的执政基础就稳固;干部作风虚,服务态度差,工作效率低,就会脱离人民群众,失去人民群众的信任,党的执政基础就会动摇。只有不断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始终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多办顺应民意、化解民忧、为民谋利的实事,才能凝聚党心民心,打牢执政基础。

(二)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才能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各级干部具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学风,才能准确把握和谐社会的科学定位,合理选择建设和谐社会的路径,从而担负起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重任。干部作风问题不解决,科学发展观与和谐社会建设很难落到实处。

(三)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才能进一步落实执政为民理念,建设服务型政府。能否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创造性地贯彻落实到位,不仅取决于干部能力的高低,更取决于干部作风的优劣。广大干部的作风状况,对行政水平、行政质量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建设服务型政府,就是要求政府担负起服务公民、服务社会的责任,使政府实现管理型向服务型,由政府本位、官本位体制向社会本位、公民本位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要求干部更加注重协调指导,强化公共服务意识。所以,加强乡镇机关作风建设,是落实执政为民、建设服务型政府关键所在和核心内容。

(四)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才能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保持党的清正廉洁。不好的作风往往是走向消极腐败的起因。只有不断健全完善乡镇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在日益复杂的环境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才能防微杜渐,自觉抵御腐朽没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侵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有效防止干部腐败变质。

二、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个别干部对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主要表现在:一是对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和艰巨性认识不足,认为机关作风建设已经开展好多年了,存在的问题基本解决,产生了松懈情绪;有的认为能做的工作都做了,群众满意度已经较高了,产生了自满情绪;有的认为目前机关尽管存在一些问题,但都是机制、体制方面原因造成的,单靠行政机关自身的力量很难再有所作为,从而产生了厌倦情绪。二是对机关作风建设的内涵认识肤浅,认为机关作风建设就是服务态度好一点,完成时间快一点,停留在劳动纪律和服务态度的浅层次上。三是对机关作风建设的目的性认识不高,出发点是为了完成任务,工作主动性不高。

(二)干部个体能力素质同落实新形势新任务发展需要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重文凭、轻业务,不能将所学知识运用于工作实践。虽然许多干部加强学习,但学习的目的是为晋升职务积累资本,看似学历水平逐年提高,业务能力却没有相应增强。二是重经验、轻学习。部分机关干部面对日益发展的形势和任务,没有跟上形势发展的步伐,仍习惯于凭经验工作,满足于一知半解,导致工作水平、工作效率很难提高。三是重建设、轻服务,不能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一些干部自觉服务意识不强,在工作中只重视行使行政职权,不注意提高行政服务水平。

(三)制度建设不够完善,监督措施不够有力。主要表现在:一是形式过重。有些单位制订的制度与单位实际不符,缺乏针对性;有的为图省事,照搬照抄兄弟单位、周边地区的制度规章,与本单位实际结合不紧,缺乏创新;有的制度只有原则性规定,没有具体实施方法,可操作性不强。二是一些部门内部监督意识薄弱,存在“护短”行为,不愿意得罪人,不愿意“家丑”外扬,对责任追究不了了之,缺乏较真意识。三是对绩效考核不够科学,考核过程中往往定性不定量,以软指标为主,评价尺度很难把握,“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现象尚未从根本上改变,没有形成一个以效能考核与干部提升、晋级挂钩的有效机制,不利于解决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的对策措施

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情况复杂。落实长效机制,必须要有扎实的工作措施作保证。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参与力。要高度重视宣传舆论工作,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打造“人人关注机关作风建设、人人参与机关作风监督”的良好局面,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对机关作风建设工作的推动作用。一是积极宣传政策,营造浓厚氛围。重点围绕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加强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提高认识,并掌握正确的途径和方法,主动对与机关作风建设不相适应的行为实施监督。二是深化政务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围绕政务“六公开(即:公开办事职能、公开办事人员、公开办事流程、公开办事时限、公开办事标准、公开办事结果),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确保权力运作和决策过程公开透明。三是积极构建对话平台,保障群众的参与权。把效能监察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结合起来,广泛发动群众对机关单位依法行政、服务态度、行政效率、勤政廉洁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

(二)加大教育力度,提高干部认识力。乡镇机关作风建设的关键在于“人”,拥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是党政机关能不能高效运转的决定性因素。要不断加强教育,提高机关工作人员对加强机关作风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增强他们参与其中并自觉地执行机关作风建设相关规定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是加强党性修养,增强宗旨意识、党员意识、服务意识,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二是加强思想教育。坚持把思想教育放在突出位置,不断提升县级机关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水平,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增强责任意识,积极投身乡镇机关作风建设。三是加强作风教育。大力加强职业道德和纪律作风教育,使广大乡镇机关工作人员充分了解机关作风建设的相关规定,并自觉遵守规定,做严于自律的表率。四是创建学习型机关。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激励机关干部把有限的时间和精力用于加强学习、勤于思考、强化素质、提高能力、干好工作。

(三)加大机制建设力度,提高制度约束力。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制度规范是乡镇机关作风建设的基础和根本保证。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用好以下五项制度,努力做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注重实效、着眼长效。一是公开承诺制。要求部门单位负责人利用公示栏就本部门单位的机关作风建设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方便群众对照承诺内容准确了解机关作风工作应该监督什么,怎样参与监督;二是首问责任制。规定最先接待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即首问责任人,要礼貌待人,态度诚恳,积极热情,即使服务对象需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本人工作岗位职责范围内的事宜,也有义务向服务对象讲清办事的具体程序、承办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或联系方式;三是一次性告知制。每个机关工作人员要一次性书面告知服务对象其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资料,一次性回答清楚服务对象的提问,一次性验清服务对象提交的材料,努力解决服务对象来回跑“冤枉路”的问题;四是限时办结制。限定各事项的办理时限,解决机关工作人员办事拖拉、效率低下的问题;五是责任追究制。对因“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损害了机关形象或给服务对象造成了损失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四)加大督查考评力度,提高制度落实力。一方面,要在狠抓制度贯彻落实上开展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一是加强对工作完成情况的督查。二是加强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主要是日常考勤情况;“五项制度”的公开情况和落实情况。三是加强对“办事窗口”的督查。主要对“窗口”单位在工作中态度不好、推诿扯皮的现象以及对办事群众进行吃拿卡要等行为进行查处。另一方面,通过监督检查,强化考核评比,增强各部门单位及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压力和动力。建立完善配套的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增强评议的针对性、可比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使机关工作章法严谨,条理清楚,行为规范,让考核的人知道怎么考,被考核的人知道怎么做,并且富有鞭策落后和激励先进的作用。一是明晰岗位职责。立足部门职能和业务特点,严格界定各机关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岗位职责,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公开明示,责任到人。二是实行目标管理。对工作人员的任务目标、评价标准、完成时限等,要分清类别,并尽量量化、具体化,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既有权又有责。三是坚持奖优惩劣。把考评结果作为评价各机关部门和单位及其负责人、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评先评优、提拔任用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和激发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五)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增强长效机制的影响力。加大对影响作风建设案件的查处力度,对违反作风建设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责任,该曝光的曝光,该通报的通报,该处理的处理,努力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使制度成为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一是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工作人员违反有关规定,情节较轻的,由直接领导先予教育诫勉,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的,要对相关责任人分别予以告诫、通报批评或其他的行政、组织处理;二是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实行领导问责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门或单位内发生了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案件,不仅要严肃查处当事人的责任,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领导责任,真正做到级级有责任,逐级抓落实。

总之,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长效机制,是一个对机关建设工作不断总结、积累、探索的过程,也是一个由不完善到逐步完善、再由逐步完善到更加完善有效的强化过程。我们要通过建立健全乡镇机关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努力形成一个团结协调、战斗有力的统一整体,携手打造政府信任、人民满意的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机关,从而铸就一支“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队伍,推进湾桥镇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大理州纪委副书记  监察局局长 预防腐败局局长  赵新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