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基层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主要表现形式及治理的对策建议

发布时间:2016-05-15 11:07:05   来源:大理州纪委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明确指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要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总书记的重要讲话体现了强烈的宗旨意识,体现了心系群众、服务群众的炽热情怀,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意识不断增强,正风反腐成效明显,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在一些地方,责任传导仍不到位,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依然得不到有效解决。群众利益无小事,必须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从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切实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

一、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主要表现形式

当前基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绝大多数都是围绕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和使用发生的。从漾濞近年来查处的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看,有四种形式比较突出。

(一)故意刁难、吃拿卡要。少数部门工作人员和村组干部责任心不强,不是主动为群众服务,排忧解难,而是办事拖拉,摆架子,甚至有意刁难。有的执法人员法制意识淡薄,工作敷衍了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在一些公共服务行业,服务意识淡薄,办事推诿拖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象不同程度存在。此外,乱收费等问题时有发生。如漾濞县太平乡箐口村花园村民小组长杨永松在农网改造项目中违规收取36户农户0.7万元服务费等。

(二)克扣截留,套取资金。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大强农惠农政策支持的力度,但是,个别地方在执行国家惠农政策时缩水走样,落实政策不公开、不公正、不及时、不到位。有的基层干部采取对上虚报冒领、对下隐瞒实情等手段,直接或变相骗取各项补助资金;有的截留专项补偿款,将专项资金挪用作其他用途。等。如:漾濞县苍山西镇原党委副书记、镇长马猛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下属单位负责人骗取项目资金10.08万元,让下属单位为其支付个人挂帐4.7万元等。

(三)手段翻新,消费隐蔽。在公款吃喝方面,方式更加隐蔽,由过去的宾馆、酒店转移到单位的食堂、乡下农家乐、村组干部家;有的将公款吃喝费用纳入会议费用报销等,部分行政村招待费用支出大。在公车使用方面,极个别单位仍然存在公车私驾、公车私用的问题等。

(四)以权谋私,作风腐化。少数基层干部利用手中掌握的公共权力和公共资源捞取好处,以权谋私。有的农村干部在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特困群体救助等工作中处事不公、优亲厚友;少数干部不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不遵守相关规定,作风腐化,利用职务之便,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如漾濞县瓦厂乡财政所原所长左剑平在担任瓦厂乡财政所所长兼出纳员及经管林业罚没款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共计挪用财政资金和林业罚没款人民币1327590.73元,用于赌博,在干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等;此外,“四风”问题仍然禁而不绝,并日趋隐蔽。

二、对基层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治理建议

严查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聚焦重点问题、解决重点问题。同时,抓早抓小抓苗头,严守纪律和规矩。

(一)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仅要有动真碰硬的态度、严惩不贷的手段,还要建立起切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不断加强机制和制度创新。要建立完善把纪律挺在前、长管长严机制,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及时消除潜在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健全落实“两个责任”专题报告、述责述廉、考核通报制度;完善约谈、函询、诫勉谈话、公开曝光机制;坚持“一案双查”“责任倒查”等制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二)增强责任意识。要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教育引导、明晰责任和问责警示,增强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强化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把压力和责任传导和延伸至村组一级,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必须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以严肃问责追责为保证,对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视不够、解决不到位、失职渎职的,严肃问责追究,并通报曝光典型问题,倒逼责任落实。

(三)拓宽监督渠道。畅通现有的监督渠道,如“政风行风热线”、新闻媒体、网络等诉求渠道,便于群众监督。充分发挥现有的县乡村预防腐败体系,便于搜集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信息,提前防范损害群众利益行为的发生。基层单位普遍推行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强化部门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人大、司法、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主动出击,深入基层,实现监督全覆盖。

(四)加大惩处力度。要与司法、审计、财政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严肃查处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随着纪检监察机关职能的转变,要做好再监督工作,监督各主责部门认真履职,实时进行跟踪问效,对专项治理不力、纠而复发的,要追究主责部门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真正把专项治理工作落在实处;要严肃查处职级小但影响较大、金额小但性质恶劣、事情小但反映强烈的小官、小案、小事,让基层和群众感受到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要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突出的,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要坚决查处,严肃问责。(漾濞县纪委  杨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