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6-04-25 15:56:18   来源:云南省纪委

2015年,云南煤化集团、西交集团、物流产业集团等国有大型企业接连发生主要领导干部或班子成员腐败案件,甚至出现塌方式腐败。为此,省委高度重视,对国有重要企业进行巡视全覆盖。从巡视结果分析,腐败发生的重灾区,有其深刻的内在和外在因素,总结这些教训,提示我们必须加强企业领导班子的权力制约,加强党的领导,从严治党,严惩违纪违法案件,从根本上遏制腐败。

一、企业党风廉政建设“软指标”,纪律意识淡薄,问责虚设

(一)党委抓制度、纪律、规矩“不严”、“不实”。这些企业不同程度的存在党委治党管党职能弱化,从严治党意识淡薄,特别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到位,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流于形式。一些领导人员纪律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从严治党、责任问责、重大问题民主决策成为空白盲区,违纪违法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党委对下级党组织缺乏有力引领牵导,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监督。纪委监督作用发挥不充分,纪委干部基本为兼职,履职不力,执纪问责疲软,工作被动应付,不敢动真碰硬。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发展不相适应。企业基层党组织薄弱,没有发挥应有作用。多数混合制企业新经济体领导班子缺乏党的领导和监督,班子功能不全,没有发展党员和成立党支部的积极性,空白党支部占80%以上。

(二)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贯彻执行不到位。党委会、董事会“三重一大”制度基本悬空,权力过于集中且缺乏监督制约,主要领导独断专行,目空一切的“家长制”、“一言堂”现象较为突出。重大投资决策随意性强,重要干部任用执行制度规定不严格,操作不规范,用人导向不正确,存在任人唯亲,搞“小圈子”等问题;有的集团董事会战略定位不清晰,任性决策,驾驭全局能力,特别是对下属企业的管控能力较弱,虚假贸易、内部关系不顺等,造成有的企业亏损严重。

(三)企业用权制衡机制不健全,权力行使失范、失控。依法依规治企管企未形成有效的刚性制度,擅权和渎职等违纪行为畅通无阻,企业项目投资决策轻率,有的持续盲目扩张、随意蛮干;建设和经营管理不规范,重大项目管理松懈、问题突出;大额资金管理使用混乱,管控不力,给企业带来重大损失。有的企业各级班子不团结,少数领导干部、管理人员严重违反党纪国法和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业有关规定,在资金使用、工程项目、物资采购等领域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腐败问题易发多发。有的通过企业兼并、收购企业资产、贪污受贿。有的通过亲属子女、同学老乡进行关联经济,利益输送,经商办企业。

(四)企业作风奢华,讲排场,成为助长腐败的温床和培养基。少数班子成员和下属公司不能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要求,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比较突出,有的我行我素,顶风违纪,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有的私设“小金库”滥发资金补贴等。

二、企业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对策和措施

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同样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让治本走上常态化轨道,仍然要坚持责任制建设、“一岗双责”,书记履行第一责任,党委成员按照分工,抓好分管部门和业务条线的反腐倡廉工作,确保反腐倡廉建设与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协调发展。

(一)遏制腐败重在惩治。一是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意识,预防腐败最好的办法,是主动出击,勇于惩治,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树立企业廉洁从业的正气。二是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厘清党委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三会一层”职能职责界线、管理权限和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党委统一领导、董事会依法决策、经营班子贯彻落实、监事会有效监督的作用。加大惩处和问责力度,对违反“党纪国法”的始终保持查办案件和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严防各类案件发生。三是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开展专项巡视,进行目标明确、手筋凌厉的直接点杀。坚决查处谋取腐败黑金的利益同盟和暴利工程的链条式腐败,针对党组织建设放松、放任、放纵的情况,建设一支优秀的党务工作队伍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完善法人治理机制,明确权力与责任。班子之间、主要负责人以及成员之间加强相互沟通协调,增进团结统一,定期轮岗分工。落实纪检“三转”工作。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完善三级企业纪检组织架构,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有效发挥纪检部门的职能作用。三是严格执行干部人事制度规定,匡正企业选人用人风气。坚持五湖四海,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健全完善效益与公平相兼顾的激励机制。

(二)构建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强化国有资金使用监管,确保国有资金和资产安全有效运行。加强对下属单位主要领导的纪律约束和用权监督,避免人为的阻挠、抵制和变通。整合内部监督力量,实行全集团反映问题线索统一管理,建立两级、三级纪律审查人员统筹协调使用机制,对重要问题线索统一调配力量直接核查或交叉核查。深入研究企业违纪违法案件的新情况新特点,认真总结发案规律和办案经验,及早发现风险,及时堵塞漏洞,完善规章制度,强化监督制约,有效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凡发生重大违法违规案件的,“一案双查四问责”、“上追两级”,对涉案人员做到百分之百的查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做到百分之百的问责。对发生经济案件、被问责的,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和年度经营目标考核中实行“一票否决”,真正做到与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紧密挂钩。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配备,专职要专,对二级、三级公司党委班子缺纪委书记,或兼职的必须专门配备。

(三)强化“四风”整治,杜绝腐败温床的滋生。建立良好的工作作风、学风,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洁文化建设,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法纪、廉政知识讲座和活动,加强反腐倡廉经常性教育,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拒腐防变能力。(赵昆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