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巡视干部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

发布时间:2016-04-20 16:41:35   来源:云南省纪委

近年来,省委高度重视巡视干部队伍建设,巡视干部队伍建设的强度、力度和成效前所未有,巡视干部已成为纪律检查的“前哨”和正风肃纪的“尖兵”,为推动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与省委的要求和不断发展巡视工作的需要之间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针对巡视干部队伍存在的问题,我个人认为应从强化巡视干部选拔配备、强化教育培训和强化科学管理三个方面入手,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敢担当的巡视队伍,为巡视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强大支撑。

一、强化选拔配备,不断夯实巡视干部队伍基础

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肩负省委的权威和信任,代表着省委的形象,是省委的“脸面”和“窗口”,不能有一点污点,来不得半点闪失,必须像爱护眼睛一样,维护好巡视队伍形象。因此配齐配强巡视干部,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敢担当的巡视队伍显得尤其重要。一是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全面准确地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采取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方式,选拔配备巡视干部。同时,加强对预选拔配备巡视干部政治品质、道德品行、科学发展实绩、作风表现、廉洁自律情况的考察。二是选择配备巡视干部时,应突出岗位特点,符合人岗相宜要求,从多年从事党务、纪检、监察、审计、法律、会计、企业金融等方面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或成绩突出的优秀干部中选拔配备。避免从其它单位或部门“照顾式”、“甩包袱式”、“处理式”安排干部到巡视组工作。三是有计划、按梯次合理配齐配强巡视干部,形成合理的“老、中、青”和“传、帮、带”梯次,留足巡视干部合理的晋升空间。抽调干部临时参加巡视工作时,应严格把关,并控制一定的比例。

二、强化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巡视干部能力素质

巡视工作的性质决定了巡视干部必须具备较高能力素质,这样才能保证巡视工作不辱使命,因此必须强化巡视干部的教育培训,不断提升巡视干部能力素质。一是高度重视政治理论学习。进一步完善和改进政治理论学习的计划、方式,不断提升政治理论学习效果。通过学习教育,使巡视干部始终保持对党章的尊崇、对党纪的敬畏,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规范巡视行为,严格按照法纪授权开展巡视,说话办事谨言慎行,既不去行使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也不去干预自己不能干预的事情,坚决落实政治纪律、廉洁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敢于碰硬、敢于较真、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圆满完成巡视任务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二是切实抓好业务知识培训。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手段,依托权威培训机构和高等院校等,不断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磨刀不误砍柴功”,培训应提前知识储备,重在平时,重在经常,克服“临阵磨枪”的做法。培训应更加精细、有力、有效,坚持理论与实战结合,做到与当前巡视任务相适应。三是不断探索教育培训新方法。进一步探索完善到中央巡视组、省纪委纪检监察室、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部门跟班学习和到州、县挂职锻炼等方式,摔打锤炼巡视干部。以巡视机构理论研讨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加强理论研讨和交流,加强省委巡视组之间、巡视组与巡视办之间、省委巡视机构与省外巡视机构之间的理论研讨与交流。

三、完善制度体系,不断激发巡视干部工作热情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也就是规章制度,是我们应该遵守的,用来规范我们行为的规则、条文,它保证了良好的秩序,是各项事业成功的重要保证。因此,我们必须进一步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不断激发巡视干部工作热情,确保巡视各项工作任务完成。一是进一步强化组长负责制。《巡视工作条例》第十条明确规定:巡视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因此,必须进一步强化巡视组长负责制,这个“负责制”不仅仅是巡视工作上的负责制,更要体现在巡视干部的调配、教育、培养、管理、使用等方面的负责制,巡视干部的调配、培养、评功评奖、提拔使用等方面应充分听取巡视组长的意见建议,形成巡视组长对所属巡视干部的影响、牵制制度体系,以此推动巡视干部的科学化、制度化、合理化、规范化管理,促进巡视工作效率的提高。二是进一步完善巡视干部激励机制。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让“干不干、干多与干少、干好与干坏”就是不一样,对表现突出的巡视干部要给予表彰和优先提拔使用,对不服从工作安排、消极怠工、甚至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巡视干部,要坚决清除出巡视干部队伍,并给予相应的处理。进一步完善巡视干部考核机制,客观公正地评价他们的工作,及时合理地肯定他们的工作,留够留足他们的合理晋升空间,让巡视干部有盼头、有想头、有干头、有奔头,进一步激发他们干事创业的激情。三是建立健全巡视干部责任追究机制。巡视工作良好的开展,离不开巡视监督,它既是一种自觉监督,更是一种责任监督。实施巡视监督制度,最重要的是强化责任担当意识。为此,除《巡视工作条例》和我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外,还需进一步建立完善巡视干部责任追究制度,对工作中失职渎职、影响巡视干部队伍形象、影响巡视机构团结和影响巡视机构威信等违规违纪行为,应给予相应的处理。与时同时,还应建立被巡视单位及广大群众监督巡视干部机制,主动接受他们的监督。(彭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