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执行好两项党内法规要从重要节点抓起

发布时间:2016-02-24 10:41:35   来源:迪庆州纪委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颁布以来,全党上下掀起了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宣传热潮。两项党内法规,面向全体党员,突出关键少数,立足于“全面”二字,着眼于“治”,关键在“严”,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的重要制度创新成果,同时也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准则》为全体党员确立了自律的“高线”,《条例》则为全体党员划定了不可触碰的“底线”,是全体党员必须尊崇和捍卫的金规铁律。

俗话说:“廉不廉,看过节”。为检验两项党内法规的学习成果,有效推进《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增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化对这两项重要党内法规的认识,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明纪律、知敬畏、守底线,用纪律约束和管理好自身行为,养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自觉性。各级党委(党组)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当前工作,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做好两项党内法规的贯彻执行。

落实主体责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结合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相关精神,把加强重要节点作风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摆上议事日程,与其它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严守党的纪律,自觉遵守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增强执行纪律规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不断深化和巩固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级党委实施办法取得的成果,坚决反对“四风”。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严要求、从严律己,带头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落实监督责任,严格执纪问责,坚决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紧盯“四风”新动向、新表现,抓早抓小、严格执纪。畅通社会监督渠道,认真受理群众和媒体的来访、来信、来电和网络举报,对违纪违规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对顶风违纪的党员干部及所在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对典型问题及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活动,紧盯节庆期间公款吃喝、收受红包、滥发钱物、铺张浪费、公车私用、跑官拉票等不正之风,对出现的问题敢抓敢管,早警示、早提醒,坚决纠正、督促整改。(木建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