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最基层入手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

发布时间:2016-01-05 08:32:33   来源:大理州纪委

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直接影响群众的生产生活,侵蚀党的执政根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作为西部欠发达的少数民族地区,从漾濞县近两年查办的案件情况来看,农村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占大头。

去年漾濞县纪委查处的8件案件中,有5件是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有3件与惠农惠民资金有关。今年上半年,县纪委立案14件,有6件是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其中4件与惠农惠民资金有关。这些案例中的“苍蝇”大多采取贪污、截留、挪用、套取专项资金等简单粗暴手段,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如漾濞县苍山西镇美翕村委会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张志新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该村退耕还林补助款98466元。如漾濞县富恒乡富恒村第二党支部书记、原富恒村库木吾村民小组小组长常国华在为村民办理低保卡后,将其中2张低保卡留在自己手中,将这两户农户的低保金21000元据为己有。这些“苍蝇”贪腐多以直接侵吞群众的惠农补贴、移民扶贫、低保养老等民生资金为主,虽然作案手法简单,数额不大,但带给群众的伤害更加直接、影响更加恶劣。

“苍蝇”虽小,贻害如虎。反腐败斗争如同激流行舟、不进则退,该县市一级纪委作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一定要深入把握农村村组干部贪腐的规律和特点,对症下药,因病施治,营造基层风清气正的生产生活环境,让群众切实体会到反腐正能量。

加强思想教育是解决村组干部腐败问题的基础

从工作实际来看,对村组干部的教育不够是导致基层“苍蝇”成群的一个重要因素。从漾濞县纪委今年查办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可以发现,一些村组干部不懂党纪党规、不懂法律常识、不懂财经制度的问题较为突出,村组干部权力边界不明、法治意识不强,在利益面前“无知者无畏”等情况普遍存在。有的村组干部对党纪党规和法规政策不了解,纪律和法律意识淡薄,把集体财产当成私产;有的村委会的账目混乱,甚至出现经手的资金几万、几十万,却只有一本流水账的情况;村组干部为了报销公务支出,违反财经纪律虚开发票的情况十分普遍,等等。因此,必须加强对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的教育,夯实思想基础,推动农村村组干部正确履行职责。

一是突出党的宗旨教育。党的干部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自己一身的追求。漾濞县结合去年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对村“三委”班子成员(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的宗旨意识教育,引导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二是突出党纪国法教育。漾濞县纪委狠抓对农村党员和村组干部的纪律和法律教育,广泛开展廉政党课、警示教育等廉政宣教活动,由县纪委常委对挂钩联系的乡镇讲授廉政党课,委局机关其他科室负责人也定期到基层进行廉政政策宣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遵章守纪,保有敬畏之心,筑牢思想堤坝。三是突出业务培训教育。县纪委联合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的部门,组织村组干部进行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对村组干部财经制度、办公自动化、群众工作等业务工作方面的培训教育,提高村组干部的业务水平。

健全监督机制是解决村组干部腐败问题的根本

要从根本上解决解决基层腐败易发多发的难题,必须要健全监督机制,把权力放在阳光下面。目前,漾濞县所有65个村民委员会都成立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但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并不健全,多数“村监委”还没有与监督职能相适应的监督、约束和惩罚制度,导致村务公开和“村账乡管”等制度落实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力和监督缺位等问题出现,以致一些村官胆大妄为,“苍蝇式贪腐”难以消除。权力只有接受监督和制约,增加透明度,才能不被滥用。全面落实县乡两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漾濞县委和县纪委把落实“两个责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明确要求乡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好村一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主体责任,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乡镇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针对城乡接合部村官腐败案件易发多发、情节严重、数额巨大的特点,漾濞县全面落实在县乡两级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季度巡察制度,通过巡察对村组干部言行以及作风方面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做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发现村官腐败问题线索及时督查和责成有关方面进行查处。健全落实村务监督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代管”、村居“三委”集体决策和村民议事“四议两公开”等工作制度,促进村级民主管理和监督规范化、制度化。在健全完善制度的同时,要严格执行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等各项制度,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提高制度执行力、增强制度实效性。要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积极发挥信访主渠道的作用,坚决维护群众利益,抓紧抓实抓细抓牢信访举报信息的受理、核查和沟通工作,深入落实畅通群众诉求渠道“五级联动”工作制度,从群众信访举报中对农村基层违纪违法线索进行收集、整理、分析、研判、比对、汇总,梳理问题线索。

严厉惩治腐败是解决村组干部腐败问题的关键

一是抓问题线索,明确办案责任。坚持通过信访举报、网络舆情、明察暗访、专项检查、执法监察等多个方面,收集、筛选、排查“四风”方面和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积极拓展基层腐败案件案源渠道。对线索清晰、查办价值高、成案率高的线索,组织精干力量,深入挖掘分析,按照案件查办相关制度要求,明确包案领导、办案人员和办结时限,严查快办。二是抓查办重点,加大办案力度。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着重查处基层村组干部侵占惠民补贴、侵吞集体财产等侵害群众切身利益案件。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纪律审查力度,对于各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县纪委加大指导力度,提高成案率。三是抓工作创新,健全办案机制。实行常委挂钩制,全县9个乡镇分别由委局常委班子成员负责挂钩联系,负责挂钩乡镇的纪律审查工作。通过协作办案机制,在查处“四风”和群众身边腐败行为的案件中,有效避免了人情干扰,保证了查办案件进展顺利。四是抓源头治理,发挥治本功能。坚持源头治理,以查促改、注重治本。对有典型性、倾向性、苗头性违纪违法案件,撰写案件剖析报告,解剖违纪违法根源。针对案件暴露的体制机制方面的漏洞,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建章立制。

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决心,打“老虎”、拍“苍蝇”,严厉惩治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腐败分子,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把腐败分子侵占的利益归还给人民,维护人民群众发展的积极性,及时疏导群众情绪,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影响社会和谐的因素,让群众看得到、体会得到、享受得到全面从严治党成果。群众身边的“苍蝇”清除了,群众才会满意,才能说明我们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反腐倡廉工作的成绩,才能密切党群、干群血肉联系,才能赢得党心民望,夯实执政基础。只有这样,我们党才能适应长期执政的需要和国际国内环境的深刻变化,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提高党的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杨世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