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开展“一准则一条例”专题党课

发布时间:2016-11-22 15:05:33   来源:保山市纪委

专题学习

近日,昌宁县纪检监察系统召开“一准则一条例”专题学习会议,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统一思想,增强四种意识,严格监督执纪问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昌宁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如何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要围绕《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抓好监督;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抓好执纪;围绕《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抓好问责。以更严的要求、更高的标准加强自身建设。作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政治定力要强,履职能力要强,工作动力要强,团队合力要强,队伍管理要严。

“纪检监察干部作为纪律的执行者和维护者,面对新形势新任务,要认真落实《准则》《条例》要求,以‘永远在路上’的心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全面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在专题党课上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提出了更高更严更新的要求。

全县13乡(镇)、县直各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85人参加了会议(董鳘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