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纪委监察局“学思践悟”《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发布时间:2016-07-31 12:12:41   来源:大理州纪委

7月25日上午,大理市纪委市检监察局召开专题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公开发布后,市纪委监察局及时将问责条例及其图解、解读等相关学习资料刊发在“苍洱清风”微信公众号上,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把学习贯彻问责条例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通过网站、报刊、电视等渠道,自学与专题学习相结合,学深学精问责条例,强化学习成果运用,学用结合,以学促干,及时把问责条例运用于纪检监察工作之中。同时,下发《关于组织开展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党组织、各部门(单位)及时组织党员干部学习,掀起学习高潮,使问责条例入心、入脑,内化于心、外化于形。

专题学习会议上,一位干部说:“自己一直关注着中央新修订《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件事,问责条例一发布后,就第一时间通过网络、报纸进行学习,今天的专题会议既学习了原文,又学了相关解读,委局领导还结合工作实际作了讲解并提了要求,使我对问责条例的理解和把握又深了一层”。有的干部说:“问责条例仅有13条1900余字,却字字千钧,有着沉甸甸的重量;新的问责条例无论是问责的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都有了较大的调整和变化,需要每一位纪检干部认真学习和领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时将问责条例转化为工作本领,使其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大家纷纷表示:要把学习问责条例作为近期的工作重点,尽快记牢、悟深,尽快用于实际工作。

会议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学习问责条例提出“学思践悟”的要求:一要带头“学”。以学习问责条例为契机,结合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七一”讲话,进一步认清肩负的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带头学习,学深、学精、学透,在融会贯通的基础上,自觉把权力与义务、责任与担当对应统一起来,强化责任担当,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实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坚决把纪律挺在各项工作的前面。同时,加强各部门学习问责条例的监督检查,掀起全市学习问责条例的高潮,促使全市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明底线、知敬畏,用好权、履好责、做好事,推动问责工作落到实处。二要深入“思”。认真思考问责条例与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纪律处分条例等现行党内法规的结合点,紧扣纪检监察工作实际,进一步找准问责工作的切入点,抓住“关键人”,管住“多数人”,用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和工作推进,真正使问责工作成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利器。三要敢于“践”。以敢于碰硬的勇气,迅速及时地将问责条例运用到实际工作,以严肃问责,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以问责为抓手,督促各级党组织着力整治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以及党的观念淡薄、组织涣散、纪律松驰等现象,充分发挥问责的治本功能,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向严紧硬。四要用心“悟”。问责条例只有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其蕴含的力量才能充分释放,而实施过程中也会随之也会出现一些问题。纪检监察干部要站在更高的政治高度,用心“悟”,全力“解”,把自己摆进去,当好问责主力军和监督者,对发现问题该报告的及时报告,该问责的要严肃问责,访曝光的及时曝光,把实施问责工作作为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找准正确方向,抓住主要矛盾,积极化解问题,推动问责工作常态化,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