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纪检干部“学”字当头 扎实开展“两学一做”

发布时间:2016-05-06 08:21:08   来源:红河州纪委

蒙自市纪委监察局从“学”上下足功夫,注重学用结合、学以致用,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力促纪检监察干部争做合格党员。

以“学”强理想信念教育。及时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学习并深刻领会“始终不忘四个得益于”和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对近期领导讲话精神及反面典型案例开展教育,班子成员围绕“两学一做”作专题发言;实职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开展讲“党课”活动,使得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为进一步强化学习教育,下一步将组织派出纪工委书记、各室局负责人、乡镇纪委书记等开展讲“党规”活动,以讲“党规”来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学习和执行党规,同时把讲“党规”活动延伸至基层,让广大党员干部强化对“党规”的学习和认识,不断强化理想信念教育。

以“学”强指导实践能力。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深刻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将党章党规烂熟于心,在工作中认真结合党章党规开展工作,提高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在查办案件中,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来开展工作,盯住“违反党纪党规”来查找问题线索,抓好问题线索的排查,对举报的问题线索由信访室及时分流到相关科室,做好“信访收集线索”——“相关科室初核”的两级联动机制,认真查处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失实问题,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惩治腐败。

以“学”强外化于行本领。要求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精神,除了集中学习外,要充分开展自学,一方面通过微信、微博、手机报等媒介利用零碎时间开展学习,另外一方面要每天挤时间专门对“党章党规”开展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和心得,将所学所得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头践行“党章党规党纪”,将“两学一做”作为修身做人的基本遵循、干事创业的行为准则,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任何时候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始终不忘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规党纪的执行者,更应该成为党规党纪的积极践行者。(马月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