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楚雄州纪委消息:近日,南华县纪委对红土坡镇政府原副镇长刘杨飞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
经查,刘杨飞在担任南华县红土坡镇政府扶贫专干、经济发展办公室主任,负责红土坡镇扶贫投资项目管理活动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截留工程项目结余资金,多次侵吞公款人民币共计23.23万余元。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南华县纪委、县监察局审议,并报经南华县委、县政府批准,决定给予刘杨飞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