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消息:日前,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根据司法机关的判决,对云南省财政厅企业处原副处长陆建勇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处理。
经查,陆建勇在工作中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他人财物。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省委省直机关纪工委研究并报云南省委省直机关工委批准,决定给予陆建勇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