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大理州纪委消息:经查,云龙县苗尾乡政府原副乡长丁净业违反政治纪律,在组织调查期间,参与伪造证据,对抗组织调查;违反工作纪律,在乡财政所工作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致使财政资金被套取。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龙县监察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并报云龙县政府批准,给予丁净业行政记大过处分,改任非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