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张连柱违纪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6-06-02 15:07:51   来源:保山市纪委

据保山市纪委消息:日前,隆阳区永昌街道办事处原主任张连柱因违纪问题被立案审查。

经查,2012年5月至2014年5月,张连柱任永昌街道办事处主任,作为永昌街道办事处村镇建设专项整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由于监管不到位,永昌街道办事处出现提供虚假资料,通过违规行政处罚,骗取建房批准;出现新增违法建筑。在全区造成恶劣影响,张连柱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区委批准,决定给予张连柱党内严重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