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雄州纪委对楚雄州总工会副调研员朱应学交通肇事案启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查。
经查,朱应学驾驶自有车辆从永仁驶往楚雄办理私事过程中,因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车辆不同程度受损。经有关部门鉴定,朱应学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主要责任。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应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由副调研员降为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