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文有德违纪被处分

发布时间:2016-05-28 07:43:56   来源:楚雄州纪委

楚雄州纪委对原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文有德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文有德在担任楚雄民族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楚雄州国家级外派劳务行业基地主任、楚雄州外派劳务服务中心主任、楚雄州茂正外派劳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期间,伙同他人骗取项目补助资金;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他人行贿。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楚雄州纪委审议并报经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文有德留党察看二年、行政撤职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