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市纪委消息:昆明市纪委对昆明市五华区副区长李映辉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映辉在2008年至2013年担任国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期间,未如实报告家属申请持有美国永久居留卡、家庭房产、个人及配偶持有股票的情况,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对国投公司违反《昆明市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截留股权转让收益未上缴财政的行为负主要责任,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设商铺租赁、商业楼租赁、借款贷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人民币293万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并涉嫌犯罪。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昆明市纪委常委会议、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并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李映辉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