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纪委通报5起违纪典型案件

发布时间:2016-01-27 08:08:21   来源:昆明市纪委

1月25日,昆明市纪委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了一批有影响的违纪典型案件。2015年,昆明市纪委以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为重点,高压反腐、重拳治吏:

1.昆明市人防办原主任尚建国严重违纪案件。尚建国在担任市人防办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在人防工程审批、建设、验收过程中为他人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20万元,商铺股东认购卡一张并转让获利20万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其他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五华区原副区长李映辉严重违纪案件。李映辉在担任五华区国投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五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期间,不如实向组织报告家属持有外国居留卡、个人及配偶持有股票以及家庭房产等情况,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在国投公司持有股权转让过程中,未将应上缴的股权转让收益上缴国库,严重违反财经纪律;利用职务便利在商铺租赁、商业楼租赁、借款贷款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人民币293万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市纪委对其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晋宁县原副县长汤庆云严重违纪案件。汤庆云在担任晋宁县副县长和晋宁县磷都矿业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500万元,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对晋宁县2013年度发生违法占用耕地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经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汤庆云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蔡乃贵严重违纪案件。蔡乃贵在担任昆明泛亚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人民币64万元;用公款人民币31.78万元购买消费卡用于发放员工劳保,购买烟、酒、茶、药用于接待走访,严重违反廉洁纪律。经市纪委常委会议讨论并报市委常委会议批准、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讨论并报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蔡乃贵开除党籍、行政开除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5.昆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原院长王学海严重违纪案件。王学海在任职期间严重违反廉洁纪律,违规经商办企业长达8年,支付特定企业资金4355.97万元,个人获益近30万元;违规理财63笔共8.64亿元,违规借款涉及资金2.15亿元;违规自定薪酬、兼职取酬,2010年以来,共领取薪酬321.73万元,月均6万元;2013年以来,违规发放津贴29万余元。市纪委对其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审查。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此外,昆明市纪委还严肃查处了富民县政协原主席毕宏、西山区原副区长张云生、晋宁县原副县长张兴华等严重违纪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