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西双版纳州纪委对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李志伟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11年至2014年,李志伟在担任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在与有关企业土地开发合作过程中,因不正确履职,造成国有权益损失,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研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志伟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