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西双版纳州纪委消息:经西双版纳州委批准,西双版纳州纪委对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方忠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2008年至2015年,方忠在担任勐海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勐海县发展改革和工业信息化局局长、勐海县财政局局长、勐海县政府副县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礼金,其行为已构成违纪。经西双版纳州纪委研究,报西双版纳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方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